阿里事件P7女下属犹如马夫人毁了乔峰,它们有半毛钱的可比性么?

2024-05-16 15:48

1. 阿里事件P7女下属犹如马夫人毁了乔峰,它们有半毛钱的可比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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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知道是谁开的脑洞,读者发给我一个说法,网络上流行的,还真特么听起来有那么点意思。
   济南的检方已经通报了阿里P7与女下属不得不说的故事的大结局。
   结局就是女方原本在控诉小作文中的犯案主体,这个P7男上司,不构成犯罪。确切的说,是不构成强制猥亵,所以不批准逮捕。
     
      但是,他构成了猥亵,因此处以15日的治安拘留。
   而阿里女员工小作文里没怎么出场的男客户,反而因为强制猥亵被逮捕了。
   大概就这么回事。
   现在,又有人开始写小作文了。他们打了个比方,比方也很会蹭热度,正好是天龙八部在播出。
   他们把这个阿里男上司比作乔峰,把阿里女下属比作马夫人。
   那我们来回顾下金庸的小说。
      金庸的小说里,乔峰是怎么走到那一步的?跟马夫人脱不了关系。当年在洛阳花会上的时候,马夫人一出场,惊艳所有人,确切的说是惊艳了丐帮众兄弟。但只有乔峰对她视若无睹。
   你要是没看见也就算了,没看见,运气不好嘛。问题是乔峰看见了,看见了仍然没引起注意,目光透过她,跟她身后一个小乞丐打招呼,拉着人家喝酒,都不看她一眼。
   那马夫人当然气不过。用她的逻辑,洛阳花会上,我是最漂亮的女人,你是最有权势的男人,你不看我谁看我,除了我,谁能配得上你?
   这是两个人之间矛盾的根源。正因为有了这件事,马夫人心中埋下一根刺,于是就有了后来的汪老帮主遗书留给马副帮主,马夫人盗取,偷窥乔峰身世,并且设计最终逼迫他几无容身之地。
   要知道乔峰当初可是丐帮帮主,是大宋的英雄,最后落得众叛亲离,大家都说他是契丹人,是狼子野心,必欲杀之而后快。聚贤庄上多少人都曾是乔峰手足,与他反目,联手欲至他死地。好容易得了一个红颜知己,与他生死与共的阿朱,却因为被马夫人骗了,让乔峰误以为阿朱的父亲是大恶人,是昔日的带头大哥,以至于塞外牛羊空许约。
   阿朱假扮镇南王让乔峰报仇,乔峰失手误杀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实际上从那一刻起,乔峰已经死了。后来的乔峰,或者说萧峰,不容于大宋,不容于大辽。宋人视他为贼寇,辽人视他为叛徒,萧峰最后的自尽,是一种必然。而这一切,竟然起因于洛阳花会上没有看马夫人一眼。
   那么他们开始类比了,你看,这个阿里P7,之前好好的,虽然不是阿里高管,但也好歹年薪百万。
   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工作也丢了,照片满世界传,自己想找个下家也没人敢要,连老婆都站出来为自己的老公打抱不平了。
   这俩故事有相似性么?
   咋一看,好像有,但仔细一想,这不纯属生拉硬扯么?
   我们首先要注意一个问题,乔峰对马夫人有做什么吗?有么?
   答案是没有,完全没有。马夫人之所以恨他,恰恰因为什么都没有。
   马夫人恨乔峰起于洛阳花会,在聚贤庄达到了高潮。乔峰为了一个丫鬟愿与天下为敌,险些葬身,却不愿意看马夫人一眼,马夫人心中的恨意难平。
   但是这个阿里P7的男上司,有没有做什么?当然有喽,否则为什么要拘留15天呢?
   你看到了,一个无辜,一个有辜。
   有人会说了,没有那么严重,至少那个女下属小作文里描述的种种都没有发生。是,那又如何?我们翻开天龙八部,你同情白世镜白长老么?同情么?他的死也跟马夫人脱不了干系哦。
   就算他不拿马副帮主当朋友,起码也是同事吧,同事的妻,他可是毫不犹豫。当然,书中是马夫人勾引的他,问题是,你为什么不看看他什么德行?
   马夫人试探他:天上的月亮又白又圆。白长老说,你身上有些东西更白更圆。
   马夫人接着试探他:喜欢吃甜月饼还是咸月饼。白长老说,你身上的月饼自然是甜过蜜糖。
   你觉得这什么人?
   看过水浒传的都知道,潘金莲勾引武二郎,说:叔叔若是有心,便请饮了奴家这半盏残酒。
   武松怎么回答?五个字:嫂嫂请自重。
   这当然不是一个好答案,后面我们还会分析,但起码说明武松是个正经人。
   你想想西门庆什么表现,几乎和红楼梦里的贾瑞遇到王熙凤一样猴急,贾瑞遇到王熙凤怎么说的?
   “我在嫂子面前若有一句谎话,天打雷劈……,我如今见嫂子是个有说有笑极疼人的,我怎么不来?死了也情愿。”
   你看,正经不正经,是对比出来的。武二起码是个正经人。
   当然,不是说潘金莲的主动就该遭到侮辱,不是的。
   女儿国的国主也很主动,她怎么说的?
   “今日哥哥到此,真乃天赐良缘。来日哥哥登上宝座,我为王后,从此双宿双飞”。
   说的很直白,比潘金莲还直白。
   但是唐僧明显比武松鸡贼多了,唐僧没有说哥哥我一路上遇到的女妖精们比你会勾引人得多,跟她们大风大浪面前我都过去了,会跟你条小水沟里翻船?
   唐僧只是虚与委蛇,回头设计离开。离开的时候还不忘了给人家一点念想,若有来生......
   你注意,这句话很重要的。
   孙子兵法里说围城必缺,你包围了人家,一定要留个缺口。你要是不留这个缺口,人家无路可走跟你拼了,反而激起敌人同仇敌忾,如同破釜沉舟。
   你留个缺口,大家都想着逃跑,就无力抵抗了。回头你在人家逃跑的路上再分阶段拦截,一点点消磨对方的志气,最后再来个华容道,想杀想留都由你。
   唐僧的这句若有来生就起到了这个作用。他告诉对方,不是你没有魅力,你太有魅力了。我受不了呀,我抵抗不住呀。
   但是,我也是没有办法,如果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愿意......
   你看,这么说话对方的感觉好极了。
   你的敌人不是我了,你的敌人是各种无奈的外部环境,比如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你起初听这句话,好像是爱情的表白,起码我小时候就这么理解的。所以我那时候too young,too simple。这首诗到底什么意思呢?意思很简单,就是苏大强的儿子对他爹说的那番话。
   小保姆爱你什么?爱你老还是爱你不洗澡?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其实就是嫌你老,嫌你不洗澡。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我问你,生同时这件事能改变么?能不能嘛,不能。已经发生了,再也无法改变了。所以这就是忽悠你呢。
   若有来生,日日与君好。那既然没有来生,于是就不需要日日与君好了。
   你看,拒绝的很委婉。拒绝一个人有很多种方法的,你可以像唐僧那样,啥事儿没有,回头女王说不定还很多情。临别送你很多盘缠,你可以带着充沛的给养继续西行。买卖不成仁义在,成不了夫妻也可以顺手多拉个股东嘛。
   因为你给她面子了,你给她念想了,你让她觉得得到尊重了。
   如果你非要得罪人,非要把朋友变成敌人,那就是武松的回答,五个字:嫂嫂请自重。
   这句话就是在骂人,你等于骂人家不自重嘛。
   后果更严重的是什么?就是乔峰的做法,我根本没看到你啊,马大姐。
   所以你看到了,得罪女人很可怕,你没有看到人家的美,就是你的罪过。一代大侠,就因为这点破事儿,真不值啊。
   当然了,有人会钻牛角尖,会觉得既然拒绝女人很可怕,那干脆来者不拒好了。
   来者不拒也要看你的段位的。
   贾瑞是怎么死的?你琢磨,白世镜是怎么死的?你琢磨。
   有人说,这些都太粗鄙了,如果有......
   没有那么简单的,天龙八部里泡妞之王是谁?段正淳。
   同样是发骚,大理段二可比白长老高不知道多少个档次。他怎么说话?
   “含羞倚醉不成歌,纤手掩香罗。偎花映烛,偷传深意,酒思入横波。看朱成碧心迷乱,翻脉脉,敛双蛾。相见时稀隔别多。又春尽,奈愁何?”
   即便如此,段二怎么死的?因女人死的,因女人太多死的。
   好,既然编小作文的人喜欢讲段子,海阔天空,各种段子我给你讲了个遍,什么感觉?
   还委屈么?这个阿里P7不过是丢了份工作,不过是被行业封杀,有什么大不了?既然这么喜欢类比,你看看书中那些人。谁不比你过错小,谁比你结局好?男同胞们应该好好读读今天涉及的四本书,天龙,水浒,红楼,西游。
   你想想,段正淳,西门庆,贾瑞,白长老,乔峰,武松,唐僧,到底谁更懂女人?
   不过想来也不奇怪,人家经历了那么多女妖精,想不懂也难。
   我们应该向高手学习,如果你也想修成正果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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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事件P7女下属犹如马夫人毁了乔峰,它们有半毛钱的可比性么?

2. 如果阿里王某文妻子追究周某涉嫌诬陷,官司能赢吗?

胜诉的可能性比较低,基本上没可能。但是打这个官司对王某好处比较多,输赢是其次。
  
 目前事情的脉络基本清晰。女的酒后乱性,比较豪放,主动诱惑,男的没有完全把持住,趁机揩了油,幸好没越底线。
  
 但是王某办房卡这事可能被老公得知,女的不得已,也抱着顺便干掉职场对手的想法,把王某咬出来。为证自己的无辜,还大闹公司餐厅,结果事情闹大,无法收场,只能把张某也供出来。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弥补。女人的愚蠢和无知,有时候是无法理解的。
  
 基本上,两个男的不算特别无辜。但是王某估计平时就和女的有矛盾,张某之前可能跟女的有暧昧。王某是职场竞争对手,张某可以帮自己加分的客户领导,营销职场这种事情大家都懂的。所以第一时间女人就想把王某先干翻。幸好王某悬崖勒马,不然就真的完蛋了。
  
 扯远了。王某打官司,主要是想把事情真相扯清楚。男的没有把持住犯了错,但是还在正常男人反应范围,连渣男都够不上。女的就精彩了,用渣女来形容都太温柔了,放荡、阴狠、无知。女的固然可以利用性别优势在法律层面占优势,男的何尝不能通过法律诉讼一遍又一遍揭露女方的放荡撒谎的面貌。
  
 女的可能在法律层面占优,但是她犯错在现,又说谎撒泼,另有目的,让她的话可信度极低。一遍又一遍让她站上法庭,最后的结果是赢了官司输光了人。
  
 王某犯了错,是肯定的,但是这个错误的代价太大。有时候,证明自己无辜,不一定要去辩驳错误本身,只要证明对方是个人渣就可以的。
  
 从司法公正的角度来看,我希望王某妻子反诉周某。过去几十年女性地位提升到了扭曲的角度,希望通过这个标志性案件让男女关系,包括强制猥亵、强奸罪的认定回归事实依据而轻口供,同时保护男女在法律关系中公正地位。同时希望扭曲的女拳思维得到遏制,让 社会 伦理回归常态。
  
 会不会胜诉暂且不谈,关键是能给那些职场女性提个醒,不要滥用公众对女性的同情,肆意夸大事实,造成很大公共资源的浪费,给最少三个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超市张某一家,阿里王某曲一一家,阿里周某老公一家,还有因为周某而被辞退被处罚的直线上的领导等等,从一开始网络一边倒的支持周某,到如今罗生门不断,网络争议从来没有消停可以看出,周某存在巨大的问题,而且很多地方逻辑上没有解释的通,这个案子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应该给公众一个可以信服的结果,不然以后在有几个周某这样的员工, 社会 上将人人自危,本来开放三胎对女性在职场发展不利,现在有的企业以此为借口少用或者不用女性,将会是女性权利巨大的损害!
  
 
  
 诚谢提问!王某文一方诉讼周某,大概率会被“调解”的,也许是“双赢”(另一角度是“双输”),这件事本来就是个过家家的“大朋友 游戏 ”,不存在谁对谁错,各让一步就不得了!可怜张某还被刑拘。
  
 周、张、王,三人事发当天都喝了不少酒,尤其是周(7两白酒),周某勾引张某,或者张某勾引周某,还有王、周之间的暧昧,都是借酒乱性,或者借酒发情,他们都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大家都是过家家,三人的事件本身都是“有错无罪。
  
 周某报案之初,公安开始也给了他们30天的协商处理时机,“案情复杂”么。谁料周某大闹一场,网络沸腾起来了!公安和检查就偏偏顶不住压力,谁闹腾就向着谁,谁安静谁就吃亏,还故意选择性披露调查结果,给公众留悬念吗?这逼着王、张两家都要闹腾才能求得“公正”,什么风气?
  
 王某文被妻子发帖及上访等操作成功解救,张某妻子也接着发帖,估计也会上访。王张两家的帖子都是滴水不漏、句句精准,刀刀刺向公安和检查官的心头,也让 社会 公众再次大开眼界!这明显是律师拿着证据斟酌写出来的,大概率也可将帮张某脱罪。
  
 我估计王某文和张某两人在业务联络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王某文岂能独善一身而看着张某下水?王某文有心帮张某一把,这应该才是起诉的初衷吧!
  
 王某文一方发起诉讼,自身输赢已不重要了,大概率也将被法官调解了,而结果也将有利于张某的脱罪。“相信正义,相信善意”!各回各家,各自找妈,不好吗?
  
 
  
 能赢,从个人来说,周某虚构了大量现实,进行了公开传播,的确是客观损害了王某文的名誉。要求赔偿,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是合理的,对王某文此后求职也会有帮助。
  
 从 社会 来说,必须制裁周某这种恶意,利用互联网进行造谣,诬蔑他人的行为。否则这种行为很可能会大规模泛滥,耗费大量 社会 资源。
  
 最后,我认为应该给阿里无辜牵连的几个同事取消处分。一个人读书高考,工作在大厂混到中上层很不容易,不能因为一次诬告就毁掉好几个人的前程。
  
 警方没有扎实的证据是不会作出拘留决定的, 徐昕劝王妻别告了, 是因为他看到了证据材料。我希望她告,还周某一个清白!
  
 随着济南警方对王某文作出行拘十五天的处罚决定,阿里女职工被性侵一案就尘埃落定了。对王某文不予逮捕判刑,绝不是代表王某文就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而是不够逮捕标准罢了。所以,王某文的妻子应该明白,苍蝇是不会叮无缝“蛋”的。自己的丈夫绝不是清白之身。他最低存在着对婚姻不忠诚的低劣行为。有这么一个过节,再打官司为他证清白争利益绝对是得不偿失,只有糊涂人才这么做的。这事也只有随着时间慢慢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化啦。但这个时间很可能长达十年甚至数十年之久。
  
 胜不胜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弄清事实。王妻刚发文准备起诉,一帮支持周女的就跳出来说不敢诉,不会胜诉,为之前的脑残之词保留点面子。想要胜诉有几个先决条件,王某方有非常有利的证据证明周女调戏在先,其次是公安方面的,是将案件从头捋起,还是继续就周女报案部分重新寻找证据,这涉及到公安侦查的完整性和已经作出的定性问题,也是律师不建议起诉的原因,毕竟起诉还需要济南公安的侦查固定证据。不是不可为,而是需要很强的法律专业性和技巧。希望此案能推进法治更加完善,对网络潮水般的暴力有所约束。
  
 强烈支持受害者上诉状告谎渣周女!狠毒莫过妇人心啊!可以想象今后职场拒绝女性,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成为全 社会 普遍共识!行业新规!否则男性将人人自危!一定要记住古人的警世良言:“行船走马,不载孤女。”,“家有闲屋,不住独女。”,“席间有女,必定有局。”……古往今来,善于撒谎编造故事,是 社会 上许多无良女性的天性!当今 社会 ,但凡涉及男女两性关系的事件基本上都是以女性恶人先告状出炉,最后事实反转而收尾,“清华腚姐事件”,“公交车摸臀女事件”,“货拉拉跳车女事件”,“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这所有的一切说明了什么问题?!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啊!“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现在许多无良的女权份子利用民众的善良,利用民众对女性柔弱的同情心,以及法律法规对于女性的袒护,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诬陷男性,制造出来各种恶性诬告事件!努力的透支着国家,民族, 社会 ,男性,法律法规对女性的爱护,容忍和信任!究其原因,是双标的法律法规给了她们恶人先告状的信心!更是“恶意女权”泛滥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别有用心,另有目的的诬陷之时,无良女权,字字见血,句句致命,心狠手辣,毫不留情,何来弱势可言?!所谓“弱势女性”,此时此刻强大凶恶无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弱势群体不能只看性别!醉驾犯法,难道醉酒诬告就不犯法吗?!所以法律法规也应该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健全完善,废除双标,不能 社会 发展,时代变迁,男女平等了,法律法规却还依然墨守陈规,没有变通,把女性当做“弱势群体”对待!依据 社会 现实,调整现行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否则,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我不关心是否胜诉,我只关心真相。违法了有法律制裁,道德问题受到 社会 谴责。而不是不清不楚,王某、张某犯罪违法自会受到法律制裁,但道德是不是我们 社会 应该有的主流意识所决定的。现在网上舆论各种带节奏,站周某的,不探究真相拿什么资本就是厉害要翻案,保护弱者,保护女权,受害人说谎也要同情等大帽子扣人,对真相完全选择性失明。对周某的谎言也视而不见,这是 社会 的悲哀。都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难道周某不违法就可以满嘴谎言不讲道德了么?不要求周某道德有多高尚,而是至少不要愚弄大众的智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反诉是对她道德的公示,让法律来评判她道德底线。无所谓输赢,只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