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

2024-05-05 08:57

1. 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

《指引》注重对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支付机构对用户支付安全的全面保障水平。为了确保用户支付安全,《指引》明确了覆盖用户注册审查、用户服务协议、用户交易身份认证、用户账户与交易监控、用户账户及交易信息安全、用户安全教育服务和业务投诉、差错及争议管理等各个用户风险管理环节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高效服务水平 。
一是进一步落实实名制,有效保障用户账户安全。用户风险防范的首要环节是用户注册审查环节,包括实名制要求、用户身份信息审核、用户申请资料保存等。《指引》要求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同时要求留存用户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提高了账户资料核实的安全系数,保障了用户的账户安全。
二是强化用户身份认证,防止用户信息被冒用、盗用。通过提供安全可靠的身份验证和支付授权方式;提供密码、令牌、动态口令、安全证书、手机校验码等具体技术手段,可充分识别是否为用户本人的真实性交易操作,防范不法分子冒充用户进行交易,充分保障了用户的交易安全。
三是明确了支付机构与用户的权责,有助于解决相关争端和纠纷。引导支付机构通过用户服务协议进一步明确支付机构与用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同时从用户权益角度出发,要求支付机构建立业务争议、投诉处理机制,并加强用户安全教育服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针对客户资金安全这个用户最为关切的问题,《指引》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落实要求,明确相关操作规定。包括对备付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要求、支付机构资金管理岗位的设置与权限、商户资金结算流程、资金退回及交易退款的要求、手续费、资金差错处理、风险准备金计提等一系列流程和环节。
一是严格备付金账户管理,保障客户备付金账户资金安全。明确备付金账户的管理要求,完善备付金存管银行对客户备付金的管理,规范风险准备金计提制度,有效防范非法挪用或挤占客户备付金、非法利用客户备付金账户进行洗钱等风险,充分保障了客户备付金安全。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与差错处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指引》对支付机构资金管理岗位的设置与权限、商户资金结算流程、资金退回及交易退款、资金差错处理等提出了相关要求,从制度设置、流程规范、资金服务等方面扎实有效的保障了客户合法权益。
三是要求建立账户与交易监控系统,对支付交易全过程实施7×24小时监控。明确了重点监控指标和异常交易的识别、调查与处置程序和要求。 《指引》将协同调查,联合防范作为风险信息共享的首要目标,建立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支付机构风险信息共享和风险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在风险事件的处理方面,《指引》提出了重点风险事件的划分标准,借助风险联系人机制,提出对有关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协助的要求。

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

2. 风险隔离机制包括哪两方面的要求,请简述

为了保证风险隔离能够有效实施,建立必要的相应制度,加以保证,就是风险隔离机制。风险隔离是指通过分离或复制风险单位,使任一风险事故的发生不至于导致所有财产损毁或灭失。风险隔离可以比较有效地控制风险,从总体上减少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程度。风险隔离分为分割和复制。分隔就是将经济单位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分离,而不是经他们集中在都可能遭受同样损失的同一个地点。分散就是通过加大风险单位的数量,将特定风险在更大的样本空间里进行分散,以此来减少单位的损失。复制是指在设置一份经济单位艘游的财产或设备作为储备,这些复制品只有在原资产或设备被损坏的情况下才可以被使用。 分割和复制的特点:   1. 分割和复制不像其他损失抑制措施那样力图减少风险单位本身损失的严重性,而在于减少总体损失的程度。   2. 分割和复制减少的是一次独立风险事故的损失,但同时增加了风险单位,也就会影响风险事故或损失发生的概率。   3. 复制风险单位可以减少平均或预期的年度损失。 4. 分割风险单位能不能减少平均预期损失,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分割风险单位减少损失程度是否比降低风险事故或损失发生概率来得更重要。
风险隔离是指通过分离或复制风险单位,使任一风险事故的发生不至于导致所有财产损毁或灭失。
风险隔离可以比较有效地控制风险,从总体上减少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程度。
投资银行学中的风险隔离是指发起人和发行人用以保证融资的特定资产与发起人和发行人的其他资产从法律上进行分离,确保隔离担保资产不受发起人或发行人经营恶化及其他债权人追偿的影响,并且在发起人和发行人破产的情况下不被列入破产资产
例如,被并购的目标企业同时生产几种产品,有的市场前景好,有的不好,可以将生产前景不好的产品生产要素从并购后的企业独立出去,隔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采取专门管理,从而避免其对其他产品的影响,保证企业的总体效果。

3. 银行业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是防范银行风险的有效手段。即做到风险识别、内险分析与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决策四个方面。

银行业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4. 互联网保险包括哪些风险防范措施

一、互联网保险创新的现状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年初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针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分类,人身险公司有44家,财产险公司有16家,总体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包括中国人保财险、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保险、天安财险等在内的多家险企已率先在线上跑马圈地,中国保险公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来。
首先在监管层面,上个月,酝酿已久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终于由中国保监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基础监管规范的形成。《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其次在保险主体方面,早在2013年,中国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并号称是指尖上的保险;去年,以“理赔简单,就在天安”为口号的天安财险“车易赔”APP在全国上线;随后,“中国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线”等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可见,拼服务、拼体验已经成为各家保险主体竞争的主要方向。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立足保险本身的同时,从渠道上也不断向外围延伸,分别与P2P平台、信用保证机构等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三个方面对2014年60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产、寿险公司进行评价后的前15名榜单:
二、互联网保险创新背后的风险
应该说基于提升客户体验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方向是对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问题。从目前已经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异位、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风险评估和控制不到位等。
(一)保险产品创新异位
自2013年底由“三马”投资的众安在线成立以来,带动了中国各大保险主体在保险产品上的创新热潮。盗刷险、高温险、退货险、喝麻险、世界杯足球流氓险等创新险种不断涌现,寿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等所谓的基于微信平台的“扔捞”产品,名字一个比一个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险种初具规模,但更多的是为创新而创新。如世界杯足球流氓险从头到尾就没卖出几份,导致本来就比较便宜的3元/份,到后期直接降价到1分钱/份,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噱头。更有甚者,开发出雾霾险、赏月险、摇号险等,严重脱离保险的本质。
(二)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
据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绑销售互联网产品的投诉占据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险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后台运营管理却仍是传统思维,前端和后台不配套,买时容易退时难,从而导致消费者投诉。
(三)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
目前,各家保险主体在理赔服务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简易赔付,即保险公司对于一定金额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险事故实行简易赔付,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视频,将事故现场信息传输到保险公司后台,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立刻赔付,全程一般在5分钟左右时间完成。应该说这种做法极大地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客观地讲,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当下国内的基本现状,国民的平均道德水准有待提高,修理厂、4S店有组织地批量造假,保险欺诈层出不穷,这些无疑都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无限扩大。
(四)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
保险从本质上是风险转移的安排,应该有可量化的数据支撑,目前,很多产品的创新,缺少基本的费率厘定、成本测算等程序。同时,保险讲究的是大数法则,如果一款产品不能具备一定规模,赔付水平就会极不稳定,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三、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
(一)保险产品创新:回归本质
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因此,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是创新的产品具有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降低保险标的风险。这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险范围的根本原因,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反观现在的保险产品创新,雾霾险也好,赏月险也罢,甚至是高温险,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这一基本原则。
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保险本身,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规模产品的同质性非常严重,基本相同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费率,基本相同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创新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客户的“需求”,而是客户的“眼球”。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个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个险种叫“酒驾险”,从始至终没卖出一份保单,但公司从上到下都非常开心,因为这个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同业公司以及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与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下,从集体到个体,在物质和经济的指挥下,每一个社会组织和细胞都在极力获取尽量多的资源,而忽视了资源本身的效用和价值。正像有一句话所说,走着,走着,忘记了出发的目的。
(二)保险风险管理:大数据为器
1.大数据在费率厘定中的应用。保单的费率设定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源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设定的费率对应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风险越小,费率越低,尽量做到公平。确定费率较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出“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其实生命表就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之一年龄的一个分类。再如,在车险定价中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驾驶员的年龄、驾龄、性别、汽车的新旧程度等都可能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而这些因素或变量就是可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处理来确定。
2.大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风险评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风险特征的描述还是数据资源的获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据财产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车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获取三个层级数据来支撑风险评估,第一层级是核心层,包括公司和行业数据,第二层级是紧密层,包括车型、汽车零整比、二手车等数据;第三层级是外围移动层,包括利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数据等。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来讲,更多、更广的数据获取,可以更精确地识别个体对象的潜在风险,建立更加有效的数据模型,不断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准程度,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风险以及风险准备金。
3.大数据在反理赔欺诈中的应用。在确保数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多样化的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保单及理赔历史记录、行业数据、征信记录、公共社交网络数据、犯罪记录等),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来识别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链条,应该是未来反理赔欺诈的主要方向。而对于整个中国保险行业来讲,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业级的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是反理赔欺诈的关键。目前,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实现理赔信息数据共享,在这些地区反理赔欺诈行为的成效明显提高。
4.大数据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中应用之核心—数据整合。目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有行业平台的同业数据、前端客户APP导入(或现场出单)数据,中端中介、渠道、理赔、呼叫数据,后端财务收付数据,另外,还有定价系统的汽车零配件数据、人事系统的人员数据、稽核审计风控系统的风控数据等,种类繁多和庞杂,因此,急需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并将不同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再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数据挖掘。
(三)保险风险控制:新技术应用
未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将成为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在承保环节,基于大数据基础的数据分析技术将在第一时间立体呈现保险标的各项数据和特征,为承保决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从源头控制风险。在理赔环节,新技术、新设备同样将被广泛应用。在车辆保险领域,通过装载在车上的无线电子设备,运用通讯网络,实现对车辆、道路以及行车驾驶员进行静、动态信息提取和行为记录,从而监督行车驾驶员人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并进行出险前预防、出险中响应和出险后处理,从而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理赔成本。在人寿保险领域,利用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的可穿戴设备,来获取和细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人体健康和生死概率,并适时向客户提供饮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议,从而降低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家庭财产险领域,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对住宅进行远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缓解风险,当家中发生煤气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动关掉阀门,从而减轻损失等。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例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互联网保险创新都将在路上,基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也必将亦步亦趋,紧紧跟随。

5. 互联网理财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首先,选择正规的理财平台  所谓"背靠大树好乘凉",一个安全正规的理财平台,必然有优秀的产品和严格的风控。金融行业都是以风控为王。而选择一家权威性的理财平台非常重要。但是,如何评估平台是否正规,以下五个方法可以对其有所帮助。
  第一:从成立时间、注册规模、业务范围、管理团队等方面对平台进行初步的了解;
  第二:了解P2P平台资金是否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银行监管,银行监管的安全性要大于第三方平台;
  第三:明确P2P平台的信用审核是否完善,是否充分掌握借款人的信息,借款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第四:看P2P平台的坏账率的高低,越低坏账率的P2P平台其安全性就越高;
  第五:关注平台各种最新动态,了解其是否融资等重大信息。
  其次,不能只看理财高收益  很多投资者认为,互联网理财是高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所以在选择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时候,只看重互联网理财的高收益,收益越高的平台"可信度"越高;事实上,这与投资者常规的思考恰恰相反。从短期来看,P2P平台年化收益率不超过15%是合理的;从长期来看,未来的P2P平台年化收益率都在12%到15%是最合理的。P2P理财平台的收益率,源自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如果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增加,逾期坏账率也会随之增加,投资者的资金也较为危险。所以,在选择互联网理财的时候,不能只看理财的高收益。  
  最后要学会风险分散  很多投资者在认准了一个平台之后,把自己全部的资金都放在了一个平台,结果当平台发生风险的时候,投资者往往会倾家荡产。所以,不要把资金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在选择上要选择多个优质的平台,与平台和平台上其他用户保持良好的沟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自己的投资风险。同时也不要只投同一种资产,或者同一个标,学会将分险分散,以防发生集中性风险。

互联网理财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6. 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就是在经营过程之中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以及应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是互联网和金融企业的有机结合,由于互联网企业具有的虚拟化、交易对象以及交易流程难以确定等特点,其所面对的风险比传统的金融机构要高很多,因此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极其重要。所以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利用计算机改善内部审计方法
1.深入计算机的审计方法。
该种方法就是对计算机内数据投入、投出的过程进行全面审计,主要内容是考核企业内部控制的体制机制设计和有效运行,评价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深入计算机的审计方法能够简化传统金融行业手工做账的工作,减轻工作负担,并且利用计算机来处理数据能够减少由人工计算失误引起的固有风险。
2.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
计算机辅助方法是指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内部审计工作并构建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网络运行安全及时进行监控和防卫。同时这种方法也是收集、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通过收集的数据来检查计算机管理系统或企业内部控制使企业资产、数据以及隐私安全得以保证。这种方法能够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解决企业内审综合能力低下的难题。
(二)重视内部审计的建设
1.提高内部审计地位。
内部审计能够帮助企业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以其独特的检验和询问功能与企业组织结构相协调,增加了企业的价值。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提高内审地位,改善企业经营与组织效率。
(1)互联网企业高管重视内审作用,定期开展有关宣传活动。高管带领员工参观行业优秀公司的内审工作流程,使每位员工意识到内审的重要性并对表现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奖励。
(2)成立由企业股东直接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直接对股东负责,减轻管理层的控制,遏制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所带来的危害。
2.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内部审计部门需要保持客观中立,人员不可以参与经营活动,内审人员的聘请需由专人来执行。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设立审计机构时应首先成立审计委员会,该成员包括公司的主管、主要债权人和投资者,内审部门的人员聘用、调动、权限、考核等方面直接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对委员会负责,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保持其独立性。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督
我国经济信息化程度不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国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应采取慎重态度。通过适当的金融监管可以促进我国网络金融更好更快发展,降低内审中的法律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管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法律法规。
补充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相关法律条文。既要对现有法律不适合的部分进行修订和补充,又要对未来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当前互联网金融最突出的法律问题是非法集资、融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与证券、保险监管机构联手,充分披露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禁止非法融资活动,禁止使互联网金融企业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2.完善现行业务营运监管办法。
结合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特点,从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适时进行调整,构造一个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指标体系。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独特性使其在某种程度上脱离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但其资本充足率对客户、消费者具有重大影响,监管部门应当对其作出相应规定,同时考虑实施准备金制度将部分市场风险内部化。
3.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的网络安全技术。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其涉及的不仅仅是客户的隐私,更甚的是涉及到客户利益。金融监管部门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技术力量,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技术,如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同时应大力发展我国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在硬件设备方面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
4.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能力。
互联网金融的内部审计比传统企业内部审计更加复杂,需要审计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这是审计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1)加强自身学习,培育综合人才。内审人员不仅要学习财会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学习风险管理、计算机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知识,包括互联网金融行业经营特点、经济技术指标,企业的经营战略、经营环境、经营风险等。
(2)加强专业技能培训,进行轮岗交流。内审人员应具备全方位知识与技能,进行大量的审计实践。通过轮岗,审计人员应熟悉单位的各项业务及其操作流程,提高审计的实践能力。
5.培育具有综合能力的内审人员。
随着内部审计在互联网金融业的治理结构中地位日益重要。而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现状需要企业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管理能力,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建设。通过后续教育、业务培训等各种途径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审计整体队伍素质,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监督控制资源和后备力量。

7. 专网与互联网之间如何建立保密隔离措施

1、你如果确实要上网的话,还是找别的机器,重要啊。
2、这里的保密隔离措施是你不能搞定的,一般需要安装硬件防火墙等等比较昂贵的设备。

专网与互联网之间如何建立保密隔离措施

8. 我国目前有哪些控制网络金融风险的措施

(一)、安全性风险

    由于网络金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缺陷必然形成其安全隐患。国内软件平台环境较为单一,国内的计算机用户普遍采用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目前绝大多数黑客软件和病毒等对安全构成威胁的程序都是针对它的,这就使用户个人信息由于木马或间谍软件的原因而泄露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进而增加了用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

    (二)、法律性风险

    随着金融业务网络化、虚拟化的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比如,在网络银行业务中,各方当事人均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活动,其间,无论是网络本身的差错还是人为因素,都有可能引起交易纠纷甚至法律诉讼,那么,有权对此进行仲裁的权威机构是谁?网络银行系统一旦被人恶意破坏,又有谁有权将其绳之以法,所依据的法规又是什么?可见,网络业务能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而我国相应的法规还相当缺乏,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面临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还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监管性风险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强了金融机构的实力,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有利于金融机构通过技术手段规避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网络金融资金的大规模快速流动将导致中央银行难以准确了解金融机构资产的实际情况,造成信息不对称,使风险集中,速度加快,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化网络银行主要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进行交易,不仅无凭证可查,而且一般都设有密码,使监管当局无法收集到相关资料做进一步的稽核审查。同时,许多金融交易在网上进行,其电子记录可以不留任何痕迹地加以修改,使确认该笔交易的过程复杂化,监管当局对银行业务难以核查,造成监管数据不能准确反映银行实际经营情况。网络金融服务的延伸,也使金融监管的范围变得更加广泛,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监管力度。

    (四)、金融创新风险

    网络金融创新产品对金融产业产生重塑性的影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加深,国际金融寡头利用网络金融创新产品对我国业务的扩张更为迅猛,而我国目前的金融创新能力相对较差,可能使得我国金融市场逐渐被国际金融寡头渗透,甚至垄断,丧失巨大的产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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