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度是哪年开始?

2024-05-06 19:39

1. 认缴制度是哪年开始?

法律分析:
注册公司认缴制是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的修订决定规定的。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注册公司认缴通常是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开始进行计算的,而认缴的期限通常由股东自行进行决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进行写清楚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认缴制度是哪年开始?

2. 认缴制从什么时候开始

问题一:认缴制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认缴制是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的修订决定规定的。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二)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五)删去第二十九条。 
  (六)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七)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资额”。 
  (八)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九)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并将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十)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三款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款修改为:“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本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所作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问题二:什么时候实缴制注册公司改为认缴制的?  深圳、上海自贸区2013年就实施了 
  全国是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 
  
   问题三:企业注册资金认缴制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认缴是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 
  
   问题四:企业注册资金认缴制什么时候开始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因此收款后才做 
  
   问题五:注册资本认缴制从什么时候开始  认缴是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 
  
   问题六:认缴制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把注册资本打进去吗  按照认缴制的说法,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原法律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最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也就是说,只要到了规定缴资期限,无论股东资金状况及公司是否需要,都必须确保出资缴付到位,否则属违法行为。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分次分批,从而可以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金使用效率。 
  
   问题七:认缴制的期限  是这样的 现在认缴制基本都是十年,二十年,在这个期间内,资金注入公司账户以后,找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例如:认缴资金500万,认缴年限十年,可以在第十年一次注入五百万资金,找会计事务所开具五百万验资报告,就OK; 第二种每年五十万每次开具一个五十万的验资报告,十年五百万 
  
   问题八:企业认缴制的期限是多久  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的话是10年。现在如果在金山园区注册的话,可以延期到20年。 
  认缴制 
  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通俗来说就是假设你认缴你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认缴期限为10年,那么在营业执照的10年有效期内把资金缴足就可以了。 
  
  优点: 
  1、创业者只要将注册资本数进行申报并纳入公司章程,不需要凑大量资金,也不需要来来 *** 往验资机构跑,就可以完成拥有一家公司的梦想,大大激发了大学生和年轻人的创业热情。 
  2、注册资本永远是一个公司实力的象征,所以很多公司都“只和大规模的公司谈”。可对于很多创业者来说,企业刚起步无法马上做到实力雄厚。因此,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对初创者的意义很大。 
  
   问题九: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什么时候全国实行啊  现在深圳和珠海已经是认缴制。今年的会议是说要放开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的限制,没有说要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所以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个逐步放开的过程,不会一下子就全国过渡到认缴制吧。 
  
   问题十: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  (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知,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2)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部分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因此对于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就可以了。 
  (3)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 公司实行认缴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法律分析:注册公司认缴制是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的修订决定规定的。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实行认缴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4. 资本认缴制开始时间

法律分析:认缴制是从2014年3月1日从甘肃开始执行的。2014年2月28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理论上讲,一元钱办公司是可以的。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向媒体发布了《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并公布,这一方案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律依据:《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 认缴制哪年开始的

认缴制是公司法在2013年12月28日修订,并且在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认缴制哪年开始的

6. 认缴制哪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
认缴制是公司法在2013年12月28日修订,并且在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7. 认缴制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认缴制是从2014年3月1日从甘肃开始执行的。
2014年2月28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理论上讲,一元钱办公司是可以的。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向媒体发布了《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并公布,这一方案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改革后,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拓展资料: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认缴制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8. 什么是认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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