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能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范围是

2024-05-16 15:47

1. 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能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范围是

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上述规定,证券交易所对于标的股票的选取,重点考虑了股票流动性、换手率和波动幅度等客观指标,并不涉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主观判断。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根据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选取标的股票。【扩展资料】一、什么是融资融券?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简称两融,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通俗解释,融资融券利用了杠杆效应,在投资者自身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用较少的保证金或者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获取较大的利润。两融根据借资金或借证券划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资交易即为买多,在投资者自身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少量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即为卖空,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

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能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范围是

2. 在做融券卖出交易时,可以以任何申报价格成交吗

在做融券卖出交易时,不是可以以任何申报价格成交。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

3. 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能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范围是

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交易区别如下:1、保证金要求不同;2、法律关系不同;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4、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通过这种财务杆杠效应来获取收益;5、交易控制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可以随意自由买卖证券,可以随意转入转出资金。

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能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范围是

4. 融资融券业务指南的融券卖出时应注意

(1)融券卖出负债以市值计算,将随卖出证券价格而波动;(2)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即可能引致较大风险。融资买入:投资者乙某信用账户中有现金100万元作为保证金,经分析判断后,选定证券A进行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在不考虑佣金和其他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乙某可融资的最大金额为200万元(100万元÷50%=200万元)。证券A的最近成交价为5元/股,乙某以自有资金100万和融资200万共300万元以5元/股价格发出买入交易委托,可买入的最大数量为60万股(300万元÷5元/股=60万股)。上述委托成交后,乙某信用账户内保证金已全部占用,不能再进行新的融资或融券交易。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垫付200万元以完成交收,所得股票A共60万股划入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并在乙某信用证券账户中做明细记载。至此乙某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若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为5元/股,则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资产300万元÷负债200万元=150%)。(1)买入证券A出现连续上涨如果第二天证券A价格上涨,收盘价到5.4元/股,资产为324万元(60万股×5.4元/股=324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64%(投资者账户浮盈24万元)。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上涨,收盘价到5.8元/股,资产为348万元(60万股×5.8元/股=348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74%(投资者账户浮盈48万)。(2)买入证券A出现连续下跌如果第二天证券A价格下跌,收盘价到4.5元/股,资产为270万元(60万股×4.5元/股=270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35%(投资者账户浮盈-30万元)。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下跌,收盘价到4.1元/股,资产为246万元(60万股×4.1元/股=246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23%(投资者浮盈-54万元),低于130%,此时乙某应该采取卖券还款、增加保证金等方式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否则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根据合同进行强制平仓,了结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关系。(3)偿还融资债务在第二种情况下,假定乙某第四天准备采取卖券还款方式全部偿还债务200万元,如果此时证券A价格为4.0元/股,乙某需以该价格委托卖出(或卖券还款)50万股证券A,上述委托成交后,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收回融资债务200万元,该笔融资买入即已结清。此时乙某信用证券账户尚余10万股证券A,市值为40万元。以上案例提醒投资者,在融资买入时应注意:融资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就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和亏损,投资者需要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

5. 客户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涉及以下权益时.不需要提前了结融券负+债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客户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涉及以下权益时.不需要提前了结融券负+债可以根据客户与公司的约定选择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摘要】
客户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涉及以下权益时.不需要提前了结融券负+债【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客户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涉及以下权益时.不需要提前了结融券负+债可以根据客户与公司的约定选择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回答】
亲亲,以下是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关系仍然有效,客户可以选择在对应合约到期日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关系,也可以根据客户与公司的约定选择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我公司可以与客户约定顺延融资融券合约期限,也可以约定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回答】

客户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涉及以下权益时.不需要提前了结融券负+债

6. 融券卖出的相关规定

您好,融券卖出需遵循以下条件:
1、融券卖出不能市价委托
2、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以下用途外,不得另作他用:
(1)买券还券;
(2)偿还融资融券相关利息、费用和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
(3)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本所认可的其他高流动性证券;证监会及交易所所规定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