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的介绍

2024-05-18 08:17

1. 吉林省公安厅的介绍

吉林省公安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吉林省公安厅的介绍

2. 吉林省公安厅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起草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检查和监督全省公安工作。(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察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三)组织、指导全省公安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全省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协调处置重大经济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四)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五)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六)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七)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查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刑事犯罪案件。(八)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建设工作。(九)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法制工作。(十)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口岸边防检查以及边防治安工作。(十一)组织、指导全省消防工作。(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我省视察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十三)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工作。(十四)规划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并提供服务。(十五)统一领导全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十六)制定全省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十七)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全省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十八)联系省内铁路、民航部门的公安工作,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

3. 吉林省公安厅的工作动态

长春市公安局启动一级预案全力应对强降雪天气11月17日至20日,气象部门连续发布强降雪预警信息,长春市遭遇罕见暴雪和冰冻天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部署,长春市公安局将应对强降雪工作视为事关民生的头等大事,3天来,连续启动一级应对暴雪天气交通疏导和治安管控勤务预案,日均投入警力6000余人次,广大参战民警连续奋战,24小时全天候执勤备勤,340余名局、处两级干部深入一线指挥参战,覆盖全市主要街路、背街小巷和市区所辖公路,全市及四县(市)交通秩序井然,早晚高峰车辆通行顺畅,发生交通事故1356起,未发生涉及人员重伤的交通事故;交警、派出所、夜巡“三张网”无缝衔接管控,接处有效警情574起,其中刑事警情89起、治安警情485起,与今年以来日均接处警情数相比分别下降6.6%和9.3%,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极端天气导致的治安灾害事故;广大参战民警情系风雪中群众的冷暖安危,助推打滑和陷入冰雪车辆2200余台次,走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3200余户次,为群众提供服务、排优解难5700余次,在冰雪覆盖的春城形成一股暖流。超常规指挥调度。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祥亲自研究部署,每日6时30分亲自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看路况、调度工作;市公安局成立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连续4次召开专题部署会和紧急调度会;副局长董世年连续3天在指挥中心定位值守,视路情随时指挥调度工作,副局长关连平连续深入一线巡查,各位局党委委员连续分片包保、实地督战。

吉林省公安厅的工作动态

4. 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警务督查处  承担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办公室  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审核以厅名义下发的文件,编发厅有关信息及内部资料;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厅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接待、保卫、史志工作,以及公安统计、机要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机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大型材料,研究制定全省公安工作政策和规划。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掌握全省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治安管理总队(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定全省治安管理行政规章;指导全省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核材料保护和特种行业的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防暴队、巡警队和派出所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刑事技术总队  负责全省刑事技术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负责交办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及检验鉴定;承担全省疑难痕迹物证的鉴定、复核,以及公安部门承担的司法医学鉴定工作;为全省公安各警种执法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援。  刑事侦查处(挂刑事侦查总队牌子)  掌握分析全省刑事犯罪的动态,收集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  出入境管理局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出入境口岸签证事务,审批、管理不准出入境人员;负责全省的公安外事工作。  经济保卫总队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重点企事业单位敌情、社情及政治动向;指导协调经济系统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指导、监督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企业单位公安保卫队伍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省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省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搜集、分析、报告网上敌情社情动态;参与研究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信息网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针对互联网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十) 行动技术总队研究制定全省行动技术工作的方法、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指导、监督行动技术工作;收集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组织对重、特大案件的行动技术支援工作;承办各地设立行动技术机构、手段的审核、报批工作。(十一) 监所管理总队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和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十二) 法制处(挂厅直属公安局牌子)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办理省公安厅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十三) 装备财务处负责公安机关的后勤保障;承担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编制和管理厅机关经费预、决算;制定全省公安机关后勤装备建设的计划、规划;组织分配装备物资及民警服装的计划、调拨、供应。(十四) 禁毒总队掌握全省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十五) 科技(信通)处研究拟定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科技立项、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组织研究、开发公安专用装备,拟定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实施技术监督;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归口管理厅属科研机构;研究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入侵、安全检查等公共安全范畴政策和规划.负责全省公安信息通信工作的宏观规划指导。研究制定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管理有关技术建设工作,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它通信资源。承担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地、市、县)公安信息中心和二、三、四级网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信息资源的采集、梳理、应用与服务等职能。负责厅机关和涉及跨市(地、县)警务活动的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指导全省公安信息通信部门对大型活动和处置恐怖、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对全省公安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厅机关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服务;维护修理机关信息通信设备。通过分析研究各类公安信息,直接为公安机关一线侦察、追逃单位提供线索和证据。(十六) 信访处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受理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接送、转送、调查人民群众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监督、检查全省公安机关控告申诉工作。(十七) 机关党委按照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十八)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十九) 政治部是省公安厅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机构(内设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人事训练处、宣传处)。(二十) 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负责起草全省公安政治工作要点、规划;指导全省公安队伍评先创优活动;负责全省公安机关立功表彰和岗位目标及正规化管理;编辑政工简报、信息、月报;负责政治部文秘综合及前卫体协工作。(二十一) 人事训练处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作省管干部管理;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办理授衔事宜;研究拟定全省公安机关人事培训的政策规定,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系统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全省公安干、警校建设、管理厅属干、警校。(二十二) 宣传处研究拟定全省公安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指导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全省公安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承担公安机关影视和新闻报导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文化建设工作。

5. 吉林省公安厅怎么去?

吉林省公安厅户政大厅在解放大路上面,靠近万宝街。
(能坐上到建设广场或文化广场的车,都可以从这两处,步行到户政大厅,最长也就走个10-15分钟) 
有25路,建设广场下车,往万宝街方向走,步行5-10分钟可到。 
255路,万宝街下,走到解放大路上。(离着最近) 
276路,解放大路下车,走5-10分钟。 
288路,建设广场下车步行5-10分钟。 
9路,建设广场或文化广场,下车步行5-10分钟。 
13路,一大医院下车,往万宝街方向走10-15分钟。

上班时间是公务员的正常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吉林省公安厅怎么去?

6. 吉林省公安厅的任命决定

2015年8月18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胡家福同志为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7. 吉林市公安局的介绍

吉林市公安局1设有指挥中心、政治部、监察处、警务督察支队、装备财务处、审计处、控告申诉处、出入境管理局、科技通信处(信息中心)、人民警察训练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户政管理支队、刑事犯罪侦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禁毒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法制支队(行政审批办公室)、刑事法制支队、特警支队(巡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城管治安管理支队、交通管理支队、昌邑分局、船营分局、龙潭分局、丰满分局、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江北分局、松花江分局、内保分局、公路交通治安分局、松花湖风景旅游区分局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吉林市公安局的介绍

8. 吉林省公安厅现任政治处电话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起草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检查和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察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摘要】
吉林省公安厅现任政治处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吉林省公安厅电话号码:0431-82098114【回答】
吉林省公安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回答】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起草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检查和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察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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