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4-05-07 20:23

1.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变更抚养权:1、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2、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3、十岁的孩子自愿与对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 变更抚养权的几种情况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如下:
1、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向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与证据;
2、法院受理后,应当在5日内通知被告;
3、若经过法庭审理查明被告确有不适应继续承担抚养权的情况,应当判决抚养权转移给原告。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的证据材料如下:
1、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收入和工作变动情况;
2、要求对方邻居、朋友出具对方长期不良习惯证明,或者要求对方出具对方未履行抚养、虐待子女义务的说明;
3、经常更换居住地的,可以从对方所租房屋的业主处了解租赁合同的签订情况;
4、对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违约的,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的债权人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的,需要由医疗、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当事人本人的工资单等收入证明,证明其有抚养子女的能力。
综上所述,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向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与证据,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的,需要由医疗、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一、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可以起诉吗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具体的流程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材料,证据材料。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主要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不尽到抚养的义务,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影响的等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在离婚之后孩子由谁来进行抚养和照顾,应该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健康的角度出发。
未离婚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已经离婚,且抚养权在对方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3. 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咨询:
网友: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一、爸妈吵架离婚了孩子一般判给谁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4. 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第16条,规定了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法定情形的,应予支持。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第17条,规定了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抚养费的增加增加法律依据有哪些
增加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法律上是允许增加抚养赋予费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也就是说原来的费用不够维持生活,因病,上学需要增加,和有其他正当理由是必须增加抚养费的。
二、起诉抚养权的相关费用
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准予。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起诉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原告准备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符合立案标准的,法院予以受理,受理后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诉讼费一般为50至300元。
三、离婚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会变更吗
协议离婚时通常都会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一并进行约定,原则上抚养权一旦确定,基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尽可能保障孩子的生活稳定,不会轻易破坏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及生活环境,因此一般不会随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规定了如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分别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其次,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其中就包括了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一方确实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等情形。如存在上述情况,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也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5. 抚养权变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时争夺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9716065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抚养权变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6.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四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一、继父母跟继子女的关系能不能解除?
能,但有条件限制。未成年时,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已成年时,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二、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
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离婚孩子不是亲生的需要抚养吗
离婚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拒绝抚养。根据法律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当事人对于不是亲生的孩子,有权拒绝履行抚养义务,让孩子的亲生父母承担抚养义务。
当事人愿意继续抚养的,可以和孩子的生父或者生母争夺抚养权,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后,认为当事人的情况更利于孩子成长的,会同意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当事人,不愿意抚养的,孩子的抚养权应当由生父或者生母继续取得,由生父或者生母继续负担孩子的抚养义务,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7. 抚养权变更法律规定有哪些?

1、法院处理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A、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C、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D、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2、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怎样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2)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3)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4)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5)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抚养权变更法律规定有哪些?

8. 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6的规定,里面明确了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情形。在其17条中也规定了,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父母离婚新生儿应怎么判
对于新生儿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会准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的抚养权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男方和女方均要求随其生活,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可予准许。
二、男方经济困难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应具备的条件,因此,根据最高院意见,男方经济条件好并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理由,但是若存在以下情形,则可以要求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男方经济条件好,并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三、结婚后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对方结婚后能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但一般需要双方协议一致,或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协商,且抚养的一方因患病、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等不适宜再抚养的情形,一方或双方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