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现金流量的确定原则

2024-05-13 00:06

1. 什么是现金流量的确定原则

1.目标标准原则,即从企业的角度,凡是有利于其目标实现的,即为项目的现金流入;凡是不利于其目标实现的,即为项目的现金流出。例如,在考虑全部投资的盈利能力时,贷款的还本付息就不是项目的流出,因为贷款本身即为“全部投资”的一部分。
 
 但是,在考虑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时,贷款的还本付息就构成了项目现金流出的一部分,因为从自有资金的角度来说,贷款的还本付息显然不利于其目标(盈利)的实现。
 
 2.确定项目现金流量时,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要按现金收支实际发生的时间记录现金流量。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现金流量表中没有折旧和摊销项目。这是因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在项目建设前期已经发生了,并且已记入了相关的现金流出(“建设投资”项目)中,折旧和摊销只体现在会计账簿上,并不是实际的现金流出。
 
 其他现金流量项目也是按这一原则处理的。这样做的目的是能够按照货币的时间价值,科学地考虑项目的盈利状况。
 
 3.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与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所谓增量现金流量,是指接受或拒绝某个投资方案后,企业总现金流量因此而发生的变化。
 
 补充:
 
 在现金流量表中,将现金流量分为三大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直接进行产品生产、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的活动,它们是企业取得净收益的主要交易和事项。
 
 从经营活动的定义可以看出,经营活动的范围很广,它包括了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对于工商企业而言,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税费等等。
 
 一般来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的认定存在一定差异,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归类。由于金融保险企业比较特殊,本准则对金融保险企业经营活动的认定作了提示。
 
 投资活动,是指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其中,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投资活动,既包括实物资产投资,也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它与《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所讲的“投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购建固定资产不是“投资”,但属于投资活动。
 
 这里之所以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排除在外,是因为已经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
 
 一般来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这里所说的资本,既包括实收资本(股本),也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这里所说的债务,指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以及偿还债务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一般来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量表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进行分类报告,目的是便于报表使用人了解各类活动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估量未来的现金流量。
 
 在上述划分的基础上,又将每大类活动的现金流量分为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两类,即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什么是现金流量的确定原则

2. 现金流量分类的原则有几个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企业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和流出是由各种因素产生的,如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需要用现金支付购入原材料的价款,支付职工工资,购买固定资产也需要支付现金等。现金流量表首先要对企业各项经营业务产生或运用的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分类。通常,按照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性质将企业一定期间内产生的现金流量归为以下三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货物、接受劳务、制造产品、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企业通过运用所拥有的资产自身创造的现金流量,主要是与企业净利润有关的现金流量。但企业一定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并不一定都构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或净损失构成净利润的一部分,则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或净损失也不是实际的现金流入或流出。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对现金流入和流出净额的影响程度。需要说明的是,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性质的确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归类。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以及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包括取得或收回权益性证券的投资,购买或收回债券投资,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作为现金等价物的投资属于现金自身的增减变动,如购买还有1个月到期的债券等,都属于现金内部各项目转换,不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企业通过投资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投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借款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包括吸收权益性资本、资本溢价、发行债券、借入资金、支付股利、偿还债务等。通过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企业筹资的能力,以及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3. 现金流量的预测要遵循哪些原则

在确定投资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时,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是:  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与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  所谓增量现金流量,是指接受或拒绝某一个投资项目后,企业总现金流量因此发生的变动。只有那些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支出增加额,才是该项目的现金流出;只有那些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流入增加额,才是该项目的现金流入。

    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区分相关成本和非相关成本相关成本是与特定决策有关的、在分析评价时必须加以考虑的成本。非相关成本是与特定决策无关的、在分析评价时不必加以考虑的成本。  不要忽视机会成本在投资方案的选择中,如果选择了一个投资方案,则必须放弃投资于其他途径的机会,其他投资机会可能取得的收益是实行本方案的一种代价,被称为这项投资方案的机会成本。

    要考虑投资方案对公司其他项目的影响要考虑新项目与原项目是竞争关系还是互补关系。对营运资本的影响所谓营运资本的需要,是指增加的经营性流动资产与增加的经营性流动负债之间的差额。

现金流量的预测要遵循哪些原则

4. 现金流量管理的现金流量管理的原则

现金流量管理原则是进行现金流量管理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它是确定现金流量管理程序和方法的基础,对所有的现金流量管理行为起着规范的作用。现金流量管理原则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指在现金流量管理中应实现现金流在数量和时间上的平衡,成本与收益的动态平衡,这一原则有以下三层含义:(1)现金流量数量与时间上的平衡。任何一个持续经营企业的现金流转是不会停止的,现金的流入与现金流出同时进行。收不抵支必然导致企业资金周转的停滞影响正常的经营,反之过多的现金流入将会使企业蒙受机会损失。因此要合理地安排现金流转的数量与时间,以配合企业战略的实施。(2)比例上的平衡。各项资产、负债和权益对现金流转影响是不同的。长期投资在现金流转上表现为期初大额现金流出,而在以后年度中逐步实现现金流入,因此为了保证现金流转平衡一般采取长期筹资方式,只有各部分比例关系合理才能实现数量与时间上的平衡。(3)从会计学观点来看,企业的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入必须相等。但这只是静态的平衡,平衡原则所强调的是一个动态的平衡,企业在现金的流转中实现增值,只有满足现金的流入与流出始终处于动态的均衡才能使企业得以持续健康地运营。 这一原则要求管理主体实施现金流量管理行为时,在追求准确和节约的同时,应当留有余地,以备不时之需。这是因为企业所面临的环境是复杂变化的,有可能出现非常好的投资机会或现金流入出现无法预见的障碍,就需要留有可调节的余地。这也保证了财务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如何对待灵活性原则取决于管理人员预测和应对能力的大小,对待风险的态度,企业所处的环境以及企业适应环境利用环境的能力。

5. 现金流量表的相关准则

现金流量准则的内容为: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本准则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第三条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四条 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第五条 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一)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三)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包括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活期存款的吸收与支付、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以及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第六条 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特殊项目,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类别中单独列报。第七条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第三章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第八条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第九条 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之一取得:(一)企业的会计记录。(二)根据下列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第十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二)收到的税费返还;(三)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四)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六)支付的各项税费;(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第十一条金融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的类别。第四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第十二条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第十三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四)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五)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七)投资支付的现金;(八)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第五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第十四条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第十五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三)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四)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五)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六)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第六章 披露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至少应当单独披露对净利润进行调节的下列项目:(一)资产减值准备;(二)固定资产折旧;(三)无形资产摊销;(四)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五)待摊费用;(六)预提费用;(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八)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十)财务费用;(十一)投资损益;(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十三)存货;(十四)经营性应收项目;(十五)经营性应付项目。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一)取得或处置价格;(二)取得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三)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四)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照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有关的下列信息:(一)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及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金额。(二)企业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子公司使用的大额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金额。

现金流量表的相关准则

6. 简述计算现金流量的一般性原则  谢谢

1客观性原则
2实质重于形式
3相关性原则
4一贯性原则
5可比性原则
6及时性原则
7明晰性原则
8权责发生制原则
9配比原则
10历史成本原则
11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12谨慎性原则
13重要性原则

7. 现金流量管理的现金流量管理的原则

现金流量管理原则是进行现金流量管理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它是确定现金流量管理程序和方法的基础,对所有的现金流量管理行为起着规范的作用。现金流量管理原则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指在现金流量管理中应实现现金流在数量和时间上的平衡,成本与收益的动态平衡,这一原则有以下三层含义:
(1)现金流量数量与时间上的平衡。任何一个持续经营企业的现金流转是不会停止的,现金的流入与现金流出同时进行。收不抵支必然导致企业资金周转的停滞影响正常的经营,反之过多的现金流入将会使企业蒙受机会损失。因此要合理地安排现金流转的数量与时间,以配合企业战略的实施。
(2)比例上的平衡。各项资产、负债和权益对现金流转影响是不同的。长期投资在现金流转上表现为期初大额现金流出,而在以后年度中逐步实现现金流入,因此为了保证现金流转平衡一般采取长期筹资方式,只有各部分比例关系合理才能实现数量与时间上的平衡。
(3)从会计学观点来看,企业的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入必须相等。但这只是静态的平衡,平衡原则所强调的是一个动态的平衡,企业在现金的流转中实现增值,只有满足现金的流入与流出始终处于动态的均衡才能使企业得以持续健康地运营。
这一原则要求管理主体实施现金流量管理行为时,在追求准确和节约的同时,应当留有余地,以备不时之需。这是因为企业所面临的环境是复杂变化的,有可能出现非常好的投资机会或现金流入出现无法预见的障碍,就需要留有可调节的余地。这也保证了财务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如何对待灵活性原则取决于管理人员预测和应对能力的大小,对待风险的态度,企业所处的环境以及企业适应环境利用环境的能力。

现金流量管理的现金流量管理的原则

8. 现金流量包括

 1、初始现金流量:初始现金流量包括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其他投资及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2、经营现金流量:营业现金流量表示投资项目的生命周期内带来的现金流入(出)的数量;
  3、终结现金流量: 终结现金流量包括了 个人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或变价收入、原垫付支出在各项流动性资产上的现金收回及已不再使用的土地的变价收入等。
  以上为现金流量的包括内容。
   现金流量具体的包括内容           
   初始现金流量: 
  1、固定资产:主要囊括固定资产的购买、建造、运输以及安装方面的成本支出;
  2、流动资产:主要涵盖对原材料、产品以及现金等流动资产上的投资;
  3、其他投资:与长期投资相关的培训支出、谈判指出以及注册费用等等;
  4、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主要表示为原来的固定资产在更新转换时变卖所得的收入。
  经营现金流量:
   营业现金流量  一般以年计算。与此同时,现金流入代表营业收入,现金流出表示营业支出以及税金缴纳支出。计算公式为每年净现金流量  (  NCF  )  =   营业收入-  付现成本  -所得税  ; 
  终结现金流量:
  1、个人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或者变价收入;
  2、原先垫付支出在各项流动性资产上的现金收回;
  3、已经不再使用的土地的变价收入。
  以上为现金流量的包括内容。此外, 现金流量指的是在整个投资生命周期之内的现金流入以及流出的整体资金收付数量,表现为公司机构在会计期间根据现金收付在经济活动中的现金流入流出以及总量状况的总体称谓。现金流量管理体系一般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保障,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一般而言,现金流量可以作为判断公司的经营状况、现金偿还能力以及变现能力等方面的指标,其主要以月、季、年等计息周期为时间单位,以现金流量图表来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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