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二次粮食补贴吗

2024-05-16 10:10

1. 今年有二次粮食补贴吗

二○二一年有两次粮食补贴。第一次补贴按上一年度的标准给老百姓己经往卡里打过一次,在八月份又为老百姓补差一次。所以说二O二一年出现了两次粮食补贴。
二〇二二年粮食补贴依然还会与二〇二一年一样,如有差价还会有第二次粮补。【摘要】
今年有二次粮食补贴吗【提问】
二○二一年有两次粮食补贴。第一次补贴按上一年度的标准给老百姓己经往卡里打过一次,在八月份又为老百姓补差一次。所以说二O二一年出现了两次粮食补贴。
二〇二二年粮食补贴依然还会与二〇二一年一样,如有差价还会有第二次粮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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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有二次粮食补贴吗

2. 国家粮食补贴是那一年开始实施的?

于2004年开始实施

对亿万中国农民来说,2004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年份。
那一年,国家不但减免了延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还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6亿多农民从这项政策中尝到甜头。
在此基础上,2006年中央财政又安排120亿元补贴资金,用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

3. 粮食补贴是那年开始发的

于2004年开始实施
对亿万中国农民来说,2004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年份。
那一年,国家不但减免了延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还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6亿多农民从这项政策中尝到甜头。
在此基础上,2006年中央财政又安排120亿元补贴资金,用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

粮食补贴是那年开始发的

4. 一次性粮食补贴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国家粮食补贴是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不是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5. 2016年粮食补贴下来了吗

农业部2015-2016年补贴政策一览表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
  补贴20亿元,实现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进一步提升我国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3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高水平的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标准化示范区。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补助农民因采用低毒生物农药而增加的用药支出,鼓励和带动低毒生物农药的推广应用。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安排8亿元资金,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国家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基层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并探索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
  22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25亿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继续安排7.8亿元补助经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奖资金达到了190亿元。
  25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共计15个。
  27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2016年粮食补贴下来了吗

6. 粮食补贴从哪一年开始发的

法律分析:粮食补贴是在2004年开始发的。2004年开始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七、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体制保障
(十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严禁地区封锁,搞好产销区协作,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当前,粮食主产区要注意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要本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7. 国家粮食补贴从哪一年开始

【法律分析】2004年开始,次年发放。1.2004年开始的粮食直接补贴2、是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国家粮食补贴从哪一年开始

8. 国家粮食补贴从哪一年开始

法律分析:2004年开始,次年发放。1.2004年开始的粮食直接补贴2、是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