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2024-05-06 04:05

1. 六安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六安市医保中心各科室及业务大厅服务电话(六安市佛子岭路政务中心东侧人力资源及劳动保障大楼三楼(办公室)、二楼(业务经办社保大厅))科室电话号码传真(文印室)0564-3376067综合科0564-3376069财务结算科0564-3376070基金管理科0564-3376071医疗管理科0564-3376072工伤管理科0564-3376073信息科0564-3376075生育科0564-3376076大厅窗口(基金科)0564-3376077大厅窗口(医疗科)0564-3376078大厅窗口(生育科)0564-3376079大厅窗口(工伤科)0564-3376081优质服务监督电话0564-337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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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2. 六安社保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六安医保办电话号码是05643376069。
医保办主要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医疗费审核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生育保险医疗费、市属离休人员医疗费审核、失业人员医疗补助费审核、工伤保险医疗费审核。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的条件有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医保
医保即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
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3. 六安人社局社保查询系统

1、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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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人社局社保查询系统

4. 安徽六安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电话号码窗口电话号码信访室窗口0564-3376006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0564-3378133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医疗科)0564-3376078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生育科)0564-3376079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伤科)0564-3376081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业务科)0564-3376051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退管科)0564-3376053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失业保险参保及核待)0564-3376083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就业服务及财务)0564-3376084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就业培训)0564-3376085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窗口(职业介绍部)0564-3376111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部)0564-3376000征缴中心窗口(参保登记)0564-3376150征缴中心窗口(人员变更)0564-3376043征缴中心窗口(个体参保)0564-3376077征缴中心窗口(申报审核)0564-337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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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六安市医保局电话号码

六安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1、六安市市本级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16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64-3376078。2、霍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64- 2717390、2717261。3、金寨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地址: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64- 7060039。4、霍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地址:霍山县幽芳路和淠河东路交叉路口北300米;联系电话:0564-5032653。5、舒城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地址:舒城县城关镇三里河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六楼;联系电话:0564-8662412。6、金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地址:六安市安丰南路;联系电话:0564-5150550。7、裕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地址:裕安区齐云西路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64-5150726。8、叶集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地址:叶集区兴业大道与民生路交口社保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564-5139518。医保局的主要职责(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国家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十二)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将以完美的服务赢得大家的信任,将始终保持着“品质优越、诚信为本”的理念,以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系统的管理方法,灵活的机制,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继续为大家提供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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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六安市医保局电话

【摘要】
六安市医保局电话【提问】

大致如此【回答】

7. 六安市人社局医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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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社局医保查询

8. 合肥社保局电话人工服务电话

0551-12333。
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自助语音服务:7×24小时。
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肥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市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等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市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市科技局制定外国人来肥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其中A类人员(外国高端人才,下同)的政策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外国专业人才,下同)和C类人员(其他外国人员,下同)的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制定。
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