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范围内转出什么意思

2024-05-11 17:25

1. 统筹范围内转出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统筹范围内转入的意思是:在一统筹范围内的转移,比如在本市内换工作单位,社保的转移就是统筹范围内转入。统筹范围外转入的意思是:从外省外市把社保转移到现工作单位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统筹范围内转出什么意思

2. 统筹范围内转出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在职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是指在职且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或者中断缴费人员,在职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是指转出地和转入地在同一统筹区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 统筹范围内转出什么意思

统筹范围内转出指社会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保障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统筹范围内转出什么意思

4. 转出统筹范围外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转出统筹范围外是指,把本市工作社保向外省外市工作单位转移。统筹范围内是指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转移,比如在本市内换工作单位,社保的转移就是统筹范围内转入。统筹范围内转入的由于是同一管理单位内的转移,所以手续简单,没有什么限制,而跨统筹地区的转移,受到统筹单位管理的限制,只能向现工作的统筹单位所在地转移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三)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5. 统筹范围内转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统筹范围内转出指社会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保障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统筹范围内转出是什么意思

6. 跨统筹范围转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在职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是指在职且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或者中断缴费人员,在职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是指转出地和转入地在同一统筹区域。
办理条件:缴费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应在职工停薪的当月,并且在缴费工资申报前办理;其中因办理离退休需要的人员减少,企业单位职工应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申报完后办理人员减少变动手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申报完后办理人员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7. 统筹转移怎么转?

法律分析: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统筹转移怎么转?

8. 跨统筹范围转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在职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是指在职且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或者中断缴费人员,在职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是指转出地和转入地在同一统筹区域。
办理条件:缴费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应在职工停薪的当月,并且在缴费工资申报前办理;其中因办理离退休需要的人员减少,企业单位职工应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申报完后办理人员减少变动手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申报完后办理人员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