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扶贫搬迁有哪些政策

2024-05-18 15:14

1. 异地扶贫搬迁有哪些政策

一、根据《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关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已被录入国务院扶贫开发和四川省“六有”信息平台“五个一批”中“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指生存在安全隐患区、资源匮乏区、设施配套艰难区、工程移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标准:
根据《细则》第四章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安置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 
三、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
根据《细则》第五章第十九条第1款有关规定,中心村(聚居点)、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实现安置或村内分散建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2.5万元;在集镇购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3万元;在县城(含市中心城区)购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3.5万元;投亲靠友不新建(购)房的可人均补助1.75万元; 
扩展资料
异地搬迁在中国反贫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在“十二五”期间,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下,就有1171万人通过异地搬迁改善了生活条件。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有近1000万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异地搬迁实现脱贫。异地搬迁对于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贫困中的制度优势。
异地搬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十三五”期间,每个迁移人口计划投入6万元以上,这需要政府具有广泛动员扶贫资源的能力;
异地搬迁涉及迁出地和迁入地的统一行动,特别是许多迁入地都是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扶贫任务不重,但是为了搬迁后的贫困户可以脱贫,迁入地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承担了许多搬迁成本;
国家下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全国各地的异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在2年内全面完成。凡是在农村,只要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就能享受到方方面面的扶贫优惠政策,其中的一种扶贫方式就是异地搬迁。
目前部分地方的部分贫困农户已经完成了扶贫异地搬迁,还有大部分农户依旧没有收到搬迁的通知。

异地扶贫搬迁有哪些政策

2.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法律分析:易地扶贫搬迁是通过国家政策扶持,把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居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迁入地在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有利于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分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两类。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农村贫困人口。这些人口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按程序识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自愿提出搬迁申请并按程序审核确定。三是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进行标注。这类搬迁对象的识别认定工作由各级扶贫部门负责。同步搬迁人口,指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生活在同一自然地理单元(或村庄)内需要实施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于迁出区自然环境、生产条件和发展基础具有同质性,在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允许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贫困人口一同搬迁。这类搬迁对象的识别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无需国家审核,不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也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3.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法律分析:易地扶贫搬迁是通过国家政策扶持,把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居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迁入地在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有利于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分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两类。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农村贫困人口。这些人口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按程序识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自愿提出搬迁申请并按程序审核确定。三是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进行标注。这类搬迁对象的识别认定工作由各级扶贫部门负责。同步搬迁人口,指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生活在同一自然地理单元(或村庄)内需要实施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于迁出区自然环境、生产条件和发展基础具有同质性,在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允许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贫困人口一同搬迁。这类搬迁对象的识别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无需国家审核,不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也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4.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通过国家扶持,把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居居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迁入地在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有利于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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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2)本人愿意搬迁的。(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法律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依据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下一年度各项扶贫资金的安排,由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提出初步意见,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平衡,提出统一的分配方案,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于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根据统一的分配方案,分别按照程序及时下达具体计划,拨付资金。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6.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2)本人愿意搬迁的。(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法律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依据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下一年度各项扶贫资金的安排,由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提出初步意见,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平衡,提出统一的分配方案,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于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根据统一的分配方案,分别按照程序及时下达具体计划,拨付资金。

7.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法律分析: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低劣等不具备生存条件和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搬迁到生活和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开发式移民,通过开垦宜农宜林荒山荒地,依托城镇和产业发展等易地安置。
法律依据:《国新办举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新闻发布会记录》 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专项扶贫工程,目的是通过“挪穷窝”“换穷业”,实现“拔穷根”,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的脱贫发展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6000亿元,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其中城镇安置区5000多个,农村安置点约3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余套,总建筑面积2.1亿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80.6平方米;配套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养老服务设施3400余个、文化活动场所4万余个,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已全部乔迁新居,其中城镇安置500多万人,农村安置约460万人。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8. 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