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房屋基金

2024-05-17 15:20

1. 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房屋基金

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须在下列情况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对于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8.职工建造、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9.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在户口所在地购建自住住房的,可以凭购房合同,用地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10.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给予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再到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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