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

2024-05-18 10:46

1. 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

金融信用,即提供贷款和造成负债。 在很多场所,金融信用也可以指借款方清偿债务的信誉度和能力。 “信用”是一个纯社会经济学定义。 其表明使用价值互换落后造成的活动,主要反映在商业环境里,金融行业和流通领域里应收帐款,银行信贷等交易行为。拓展资料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金融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一环,自然也需要运用道德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来建立和完善。限于篇幅,本文仅从法律角度提出若干建议。1、尽快建立包括信用记录、征集、调查、评价、中介等内容的完整、规范的金融信用法律主体框架。首先,应界定政府在建立金融信用体系中的地位,总的来说,政府对金融信用的构建不宜介入过深过细。因为从根本上说,金融信用需要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携手共同创造,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是由市场经济内生的,而不是任由政府主观臆造的,积极的干预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消极干预可能留下严重后果,只有当信息不对称产生市场失灵时,才需要政府以外力干预市场,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是,在中国政府主动导型市场化改革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先由政府进行有关信用记录,征集调查等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移交出来,进行企业化运作,政府则进行监管工作,关键点就在于,政府改变“运动员”身份,只作“裁判者”和“执法者”,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打破垄断,消灭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提高市场主体的组织程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并且在提高社会伦理道德,增进信用以及约束交易关系等方面发挥信用。其次,培育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产生、发展。由于政府不宜过多参与信用建设的工作。因此作为企业、个人提供信用服务的“第三只眼”的信用中介机构将发展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信用中介活动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及信用咨询、评估人员都应纳入法律规范的视野,从法律上明确他们的法律地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的管理应以自律管理为主,政府管理为辅,这样有利于中介机构保持他们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发挥其在防范信用风险,维护良好的信用秩序,降低全社会信息成本和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流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为法。金融信用行为法是规范市场主体在金融信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行为的法律、法规,它包括信用交易前的社会征信法,信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控制法和信用交易完成后的失信惩罚法。(1)征信法。征信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含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具体而言,就是建立企业资信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在交易中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不了解,因此需要有关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以资决策。企业、个人的信用制度可以帮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银企合作为整个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基础。中国目前关于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规比较零散分布在不同的部门法中。涉及到工商、公安、税务、保险、银行、法院等十几个部门,因此迫切需要一部统一的征信法来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调查的范围、程序以及传播方式、对象及时限等问题。此外,还应注意保护在开展征信活动中可能触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信用控制法。信用交易往往涉及到时间间隔,因此容易产生全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信用控制法就是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预警、控制,从制度源头上堵住漏洞。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交往和金融交易活动中范围更加广泛,加速了资源和要素的配置与流动。互联网虚拟市场通过虚拟空间构建的关系进行交易,在网上,金融信用关系正突破地域性限制在更大范围内建立起来,逐步成为被广泛接受的行为规范。由于虚拟交易空间里交易双方的身份模糊化,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多维化。所以急需网络金融资信管理向制度化法律化迈进,以防网上金融诈骗行为。同时,由于网络纠纷是新的法律现象,知识产权法、税法、广告法等也需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三是建立网上资信数据,建立有效的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使金融机构能够清楚谁有信用,谁没有信用,并依此信息决定扶持谁,制约谁。3、失信惩罚法。建立对失信企业、个人的惩罚机制,是金融信用体系链条中关键的一环,对于一切以利益为导向的“经济人”的制约,最有效的措施莫过于抓住一个“利”字。只有通过利益导向——激励约束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激活企业、个人的守信行为。失信惩罚机制实质上是增加失信的成本,使市场主体经过理性衡量后自觉选择守信。中国的失信惩罚办法还没有形成体系,应尽快建立一整套失信惩罚制度,同时完善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将官员政绩考核和企业逃废债务的失信行为联系起来从根本上阻断地方政绩考核的“利益驱动”。

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

2. 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 金融学中信用的意思

  金融信用,即提供贷款和造成负债。在很多场所,金融信用也可以指借款方清偿债务的信誉度和能力。 “信用”是一个纯社会经济学定义。其表明使用价值互换落后造成的活动,主要反映在商业环境里,金融行业和流通领域里应收帐款,银行信贷等交易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对借的还款。金融行业因为其独特的特性,从产生之际,就和信用相伴相生。针对银行业来讲,金融信用在金融行业的资产中,无可争辩的占据首要地位。以上就是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相关内容。
  信用关系简介    
  信用关系就是指具有一定信用的双方选用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产生一个资产或有使用价值融合的债务债券关系。信用关系的两方既可以是国家、公司、企业,也可以是个人。因为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状况总会有遭受拘束,这时候就必须向外部寻找资产协助,借款人一方和债务人一方商议,达成共识或者签具借据等,得到融资,减轻一时的资产急缺。借款人并于承诺限期届满时结清所有贷款。长此以往,就产生了一个完美的信用关系。本文主要写的是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3. 信用与金融的区别是什么?

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换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中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够实现其承诺的基础上,用契约关系向受信人放贷,并保障自己的本金能够回流和增值的价值运动。主要体现为商业领域,金融领域和流通领域赊销,信贷等交易行为,对于金融业而言,金融信用在金融业的资产中无可置疑的占有首要地位。正如一位银行家所言:“信用是银行的生存之本”,金融信用作为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是银行必须确保存款人自由取款,另一方面需要贷款人确保按时、如数还本付息,缺一不可。如果贷款人都不对银行恪守信用,那么银行最终也无法对存款人恪守信用。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信用本质上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整合。
金融  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的往来等经济活动。
金融(FINANCE)就是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之后,实现价值和利润的等效流通。(专业的说法是:实行从储蓄到投资的过程,狭义的可以理解为金融是动态的货币经济学。)
金融是人们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跨期的最优配置决策的行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的存在和正常运转有赖于良好的社会信用。
可以理解为先有信用后有金融。金融是信用发展的结果。信用是金融发展的表现形式。在现代金融制度中,货币交换是基础,信用是货币交换的发展,而银行则是综合这二者的精巧的机构,其中信用是现代金融的基石。严格地讲,金融是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金融资产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其相联系的一切经济关系的综合。金融可以界定为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以及以货币与信用结合为一体的形式生成、运作的所有交易行为的集合。简单的理解为金融=货币交换+信用。

信用与金融的区别是什么?

4. 信用的定义及本质是什么?


5. 金融学考试:信用产生的条件是什么?

  1、剩余产品、贫富差别和私有制的出现是信用产生的基础和条件。
  2、信用是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贷者把自己的东西借给别人使用,要求对方按期偿还本金,并支付使用的报酬——利息。信用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产品有了剩余,私有制出现造成了社会财富占有的不均,从而出现贫富的差别和分化。一部分人因家庭贫穷而缺少生活资料,为了维持生活和继续从事生产,他们被迫向富裕家庭告借,于是,信用就产生了。
  3、借贷活动产生后,一直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实物借贷,一种是货币借贷。实物借贷是指以实物为对象进行的借贷活动,即贷者把一定的实物贷给借者,借者到期以实物形式归还本金,并以实物形式支付利息;货币借贷是以货币为对象进行的借贷活动,即贷者把一定数额的货币贷给借者,借者到期用货币归还本金,并用货币支付利息。货币借贷是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主要借贷形式。

  

金融学考试:信用产生的条件是什么?

6. 在金融市场中什么是信用创造?

你这个问题是属于货币银行学的知识。先给你讲一下商业银行信用创造的过程吧,这样你就能理解它的前提条件了。信用创造是指在整个银行系统内利用超额准备金进行贷款或投资的过程中,活期存款的扩大所引起的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又称“货币制造”。商业银行收到一笔现金,除留足法定准备金外,其余部分进行贷款或购买有价证券,但支付方式是相应增加借款人或证券卖主在该行户头中的活期存款进行的。因而制造了一笔派生存款。收款人将支票存入与他往来的另一家银行,第二家银行仍然以相同的方式贷出去,又会创造另一笔派生存款。如此类推。银行系统可以创造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信用创造的过程如下: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将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中央银行,再将剩下的部分投放货币市场。设在法定存款准备率为10%。甲公司将1000万现金存入A银行,A银行留下10%的法定准备金,其余款项贷给乙公司。乙公司得到900万元贷款后,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将这900万元存入B银行,B银行留下法定准备金后,其余又全部贷给丁公司。丁公司得到810万元的贷款后,又付给戊公司货款,得到货款的戊公司将这810万元又存入C银行。商业银行就是以这种存款-贷款-再存款-再贷款的方式创造了货币。由此可见,商业银行每发放一次贷款,存款货币就扩大一次。最后创造出的货币总量=基础货币*货币乘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倒数)。通过这个过程,你就可以看出信用创造的两个前提条件:1、存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制度2、采取非现金结算制度(这个应该不难理解吧?就是说如果采用现金结算的话,公司就不能将全部货款存用银行。只有采取非现金结算如支票结算,流通中才不需要现实货币。现实货币全部存入银行,银行才能创造货币)。

7. 信用的本质是什么?


信用的本质是什么?

8. 求“信用”的分类?金融学中的知识。

商业信用,最早,最简单的信用形式,但有一定局限性
银行信用,最普遍和最方便的信用形式
国家信用,国家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
消费信用,如赊销和贷款
租赁信用,包括融资和融物的租赁
公司信用,也就是由公司发行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等
民间信用,即民间的借贷,最常见的是“合会”
国际信用,包括国外商业性借贷(出口信贷、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国际资本市场业务都是)和国际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