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专业论文答辩中的常见提问(一)

2024-05-19 12:14

1. 金融管理专业论文答辩中的常见提问(一)

1、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
从主观上来说,身边有很多同学都渐渐地开始拥有自己的信用卡,作为一名金融专业的学生,我是能够感受到这个市场的巨大潜力的。加之平时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也遇到过一些疑问,所以对大学生信用卡这个问题,我是有很真切的切身体会的,所以我就选择了大学生信用卡市场这个问题来进行探究。

2、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对于银行来说,大学生信用卡市场作为朝阳产业,前景非常的广阔,大学生群体是一个特殊的客户群体,他们是银行的潜在的优质的客户,所以大学生信用卡市场的发展是一个共赢的过程。
3、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
整体上来说存在一种总分的关系,开头从总体上论述信用卡的特点等大背景,之后的各部分相互间有逻辑联系,相互配合,成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展开论题服务。使得论文的结构更统一而完整,为更好的表达论文的内容服务。
4、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
全文的逻辑关系交代大的背景——论述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可行性的对策。
5、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
对于大学生信用卡市场这个问题,不同的见解不是很多,主要分歧在于造成大学生信用卡市场发展的诸多问题的原因是在于银行还是在于大学生。传统的观点普遍认为在于银行,之后很多人又提出在于大学生,在我看来,这个双方面肯定都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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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专业论文答辩中的常见提问(一)

2. 金融管理专业论文答辩中的常见提问(二)

6、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
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这一点是感触最深的,个人信用制度与信用卡肯定是存在很密切的关系的,据我所知,大学生对个人信用制度普遍认识不够。

7、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
对于信用卡市场的行业管理体制与制度这一块确实不是很清楚。例如信用卡透支利率、最低还款比例、透支额度等银行具体是怎么规定又是怎么实施的,都不够清楚。而且,对于银行在实际上具体以哪些指标作为本质性指标也了解不够。
8、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大学生信用卡市场起步时间不长,发展中存在机遇,但是也遇到了许多瓶颈。作为朝阳产业,而且是发展势在必行的朝阳产业,大学生信用卡市场急需找准方向,取得飞跃的发展。
9、论文的创新之处?
本篇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在探讨大学生信用卡市场发展的问题时不只从银行和大学生两方面论述,也从大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大学生信用卡业务的推广是一种商业行为,它遇见瓶颈,学校肯定是不需要负责的,但是无论是银行还是大学生都可以协同学校来解决这个问题。
10、论文的不足之处?
我认为的不足之处大概在于两方面:
一、对于大学生信用卡市场的优化策略提的多,但是各方面论述的都不够详尽,对于本文的创新之处,也没有进行重点的、有偏重的论述。
二、本文采用了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但是金融学专业特有的一些方法运用不够,在实证分析、规范分析、数理经济模型分析、计量经济模型分析、案例分析、制度分析几大研究方法中,只是案例分析有所涉及且涉及并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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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探讨

      导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在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结构、防控能力等方面,与同级商业银行仍存在一定差距,其对各类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还很薄弱。邮政储蓄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其本身的风险控制程度和风险管理的能力。为此,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改善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建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设施,实现对各类风险的及时准确度量和分析、防范和化解将是邮政储蓄银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探讨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风险分析、风险预测、风险控制等方法,预测、回避、排除或者转移经营中的风险,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保证经营资金乃至金融体系的安全,经营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融资需求的不断增加,中资金融机构网点规模的加快扩张,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变得异常的激烈。因此。刚刚成立不久的邮政储蓄银行如何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经营管理风险,建立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是邮政储蓄银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和发展的关键。
          一、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分设机构模式存在弊端,不利于银行经营管理。 
         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分设过程中,按照其总行设定的模式把分支机构分为邮储银行自营机构、共营机构、邮政代理网点三种,从而形成了目前部分机构银行与邮政混业经营、双重管理的特定模式。邮储银行对自营机构控制力相对较强,而对于邮政公司和邮储银行双重管理组建的共营网点,只有行长由邮储银行选派,业务由邮储银行指导,工作人员仍由邮政公司管理,这种双重性管理模式职责不清,随着业务的发展,矛盾将逐步显现,风险隐患也越来越大。邮政代理网点存在混业经营和混业管理问题,在经营理念上先“主业”后“副业”,但工作人员承担的副业任务非常繁重和庞杂,这种现象邮政储蓄银行无权干预,对其内部风险控制的难度很大,也势必影响邮政储蓄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是内控制度和机制相对滞后,不适应风险控制要求。 
         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成立后,在内控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建立起了由风险合规部、审计部及各业务部组成的内部控制框架,但在内控操作流程科学化、岗位职责规范化、执行制度纵深化等方面仍有待加强,仍然有内控“盲区”。主要表现在内控制度建设与业务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部分制度规定和岗位职责滞后、缺失、不当,漏洞较多,授权设置不符合规定,达不到商业银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三是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 
         缺乏足够的监督制约机构。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经过内部整合,在分行一级设立了风险合规部和审计部,在一级支行配备一名专职风险管理人员负责操作风险管理工作,一个风险管理员。目前在原有小额质押贷款的基础上。部分商业信用贷款业务以及新的资产业务已开展起来,而新资产业务的开拓与配套政策实施缺乏同步性,而邮政储蓄机构内部稽核部门及人员。地位不超脱,职能不独立,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先天不足,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复核人员只负责对办理业务的金额,有关单据填制的规范性进行监督,综合柜员负责对特殊业务的授权管理,事后监督人员主要负责网点账务的核对。事后监督环节和稽核环节监督内容相重合。复核环节和事后监督环节职能交叉,致使稽查人员只注重常规监督,无法对业务单据的真实性、业务的合规性进行有效的监督,而对业务的监督环节重点仅依靠内部稽核部门,对其分支机构业务进行常规监督,明显存在不能适应新的资产业务检查需求,无法对新资产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管。
          四是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 
         不利于业务发展。一是一部分从业人员为劳务工,学历层次和工作能力不高,特别是有从事金融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很少。二是县域偏远网点基本上是邮政储蓄代理网点,从事储蓄工作的人员很少,一般3~5人的网点,其中有2~3人还兼职从事邮政及汇兑业务,而同档次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基层分支机构人数大多在10人左右,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较高并且工作经验也比较丰富。三是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缺乏,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五是邮政储蓄银行至今没有一套完整的科技体系。 
         各项业务计算机网络系统还设在邮政公司信息科技局网络系统营运中心,调查发现,各网点计算机在业务操作、网络传输过程中一旦出现故障,只能等待邮政公司科技部门人员来进行检修,这样既影响银行机构对外营业、对外服务的形象,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建议与对策 
          (一)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内控机构建设,解决风险管理体系多元化问题。 
         加强独立于邮政公司之外的组织体系、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使其尽快符合现代银行经营管理要求。这样既有利于邮政储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也有利于其金融风险控制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彻底解决分账核算问题,确保邮政储蓄银行顺利发展。 
         进一步理顺邮政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关系,全面掌握邮政储蓄业务整体情况,统一营运标准,规范核算操作标准,合理确定各项成本费用的分摊比例,准确核算邮政储蓄的收入和经营成本,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邮政储蓄业务经营情况,才能保证邮政储蓄银行顺利的发展和壮大。
          三是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和网点优势,不断拓宽资金营运渠道。 
         在逐步探索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同时,要大力发展“批发”业务,不做直接面对企业的贷款业务,只将资金批发给其他金融机构做直接银团贷款或间接银团贷款。以获取利差。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其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例如发展各种代理业务,包括代理保险、代理水电费、代缴税款业务、“邮证通”、代发工资等业务。
          (二)机制建设方面 
          一是要改善邮政储蓄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随着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不断的发展。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控制环节――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应着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董事会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在具体运作、制约机制上根据全行风险控制情况,负责制定、执行内部控制程序,从整体上对全行经营管理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负责,构建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全行经营风险管理体系,这样才有助于对全行经营风险实行有序、规范的动态分析和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风险防范环节的权限控制、整体运作和信息支持。
          二是再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银行的风险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负责制定全行的风险管理政策,确定大客户的信贷额度、行业的限额,监督业务部门风险限额的制定,衡量分析全行整体风险状况。总行相关业务部门,如零售业务处等部门应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本部门风险情况。各分行应依据其总行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各司其责,一线业务部门履行自身的风险管理第一性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估,定期向风险合规部门报告本部门风险状况。风险合规部门和审计部门要通过各项风险报告、风险提示等对各类风险进行管理、控制、监督和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防范操作风险的力度。 
         邮政储蓄银行应充分重视风险缓释技术的应用,对于可规避的操作风险,可以通过调整业务规模、改变市场定位,放弃某些产品等措施来规避操作风险,对于可降低的操作风险(如交易差错、记账差错),要通过更加有力的控制措施来降低操作风险发生的频率。同时还要在风险检测报告、控制工作基础上,着手加强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对操作风险相关数据的积累,对内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注意及时汇总。及时收集、汇总外部操作风险数据,建立操作风险数据库,从而积累内外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通过定量、定性分析,做好风险评估。以提升邮政储蓄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探讨

4. 论文答辩 为什么选择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市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与世界融合,我国经济金融所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增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使我国受到强烈冲击,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加入WTO以后,金融业将面临更大的竞争,金融市场将进一步扩大,这对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防范和化解提出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任务,指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在改革开放中加快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在发展壮大金融产业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关系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任务 。

5. 谁能给我的论文来个提纲题目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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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和防范
    一、立法上的空白使银行开展中间业务面临较多的法律风险。
    二、国家的宏观金融管理政策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拓空间
    三、如何应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范”
    四、被监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法律风险
    五、在中间业务收费方面的适应和调整
        1.国家规定的收费执行
        2.自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3.和金融监管部门、物价部门的协调
    六、中间业务的信用法律风险的防范
        1.法律的临界地坚持谨慎性原则
        2.建立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内部控制
        3.防范中间业务创新中的法律风险
        4.防范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中的法律风险
        5.中间业务收入管理,防范财务法律风险
        6.通过银行业同业公会防范法律风险

谁能给我的论文来个提纲题目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风险防范。

6. 论文《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与对策研究》求论文答辩时老师可能提出的问题及如何解答。(详细说明)

  一、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因素
  (一)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消费信贷的开展程度。在美国消费信贷之所以成为人们乐于接受的消费方式,除个人信用制度比较健全外,银行有周密完备的信用网络,借助于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通过网络可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情况,因而能够迅速确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贷款。美国消费者到银行申请按揭购车,银行职员立即将他的“社会安全保险号码”输入电脑,查询以往的消费贷款有无不良记录,查实能按时还款后,立即通知汽车经销商可以为其选车。
  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比如,浙江省某银行自2000年初开展住房和汽车的消费信贷以来,发现约有15%的借款人根本就没有在银行代扣账户上存钱,如此高的违规比例显然会造成很大的道德风险。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尽管这种情况目前还不多,但随业务量扩大,相应的风险将呈上升趋势。例如,在发放助学贷款时,许多银行经常采用学生互保方式,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毕业生就业压力上升,那么大多数学生都可能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加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商业银行就很难查寻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状况,这种互保方式蕴含的风险自然会显现出来。
  (二)银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潜在风险增大。
  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常,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现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对落后,主要仍采用手工办理,加上从事消费信贷业务的人员紧、网点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笔贷款的审查都与借款人当面调查核对,加上一些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审查不严,难免有疏漏。同时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信贷的潜在风险增大。
  (三)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同情弱者”的文化背景下,我国实践中常常发生“欠债有理”的现象,一些法律法规中似乎也有“维护债务人权益”的倾向。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如汽车消费贷款,国外通行的做法是以所购车辆抵押担保。而在我国购买汽车的单据中,没有一项是出具给银行的,因此汽车抵押给银行后,银行却无法控制过户行为,造成不小的风险隐患。
  发展消费信贷,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基础,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等尚未建立。在实际司法过程中,保护借款人或保证人正常生活,而忽视银行债权法律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也给风险防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消费贷款一般额度较小,而小额债务法院一般不受理,受理了也要付出可观的诉讼费,使银行利益受损。因此,要从法律上对银行个人贷款经营给予必要的保护。
  (四)借款人多头贷款或透支,导致信贷风险上升。目前,国内许多银行官僚主义严重,部门之间缺乏整体的联动机制,使一些道德水准不高的借款人有机可乘,如公司业务部、房地产信贷部、零售业务部、银行卡部等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地办理各不相同的消费信贷业务,且各自都有一套不完整的借款人信息资料,一套核算管理办法和风险控制措施等,致使一些借款人在同一银行里多头借款或透支的现象时有发生,增加了消费贷款风险。
  (五)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环节。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影响了银行消费贷款的健康发展。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扩大和抵押贷款的增加,这类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现阶段,我国住房一、二级市场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对大量非商品房产进行商业信贷支持,而一旦购房人无力还贷,这些非商品房产抵押又无法进行过户转让,银行很难得到充分的处置权,贷款抵押形同虚设。
  (六)缺乏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手段,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资产证券化将不具备流动性的贷款转化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缩小商业资产和负债在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差距。而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主要消费贷款期限都比较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可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七)利率尚未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处于管制阶段,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贴水,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八)指令性发放消费信贷,形成巨大的风险隐患。近年来,为扩大内需,扭转宏观经济形势,人民银行制定了有关指导原则,鼓励各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现象,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一些地区的基层行甚至为了完成贷款任务,给大量收入无保证的下岗职工发放金额高达数万元的消费贷款,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可以先易后难地组建征信公司,起初只联合金融机构,以后再逐步扩大。征信公司应遵循“会员免费提供信息,有偿提供查询服务”原则,把各家金融机构作为会员,金融机构免费向征信公司提供个人信用记录,参加组建的其他部门同样要免费提供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金融机构和个人查询时要付费,以便保证征信公司正常运转。目前,这项工作的试点已经在上海展开,应下大力气将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为消费信贷的全面开展创造条件。& n bsp;
  (二)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信用评价体系是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基础,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状况规定不同层次的服务与优惠,如信用累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可定期寄送银行资料和服务信息;信用卡透支额度可增大、期限可延长;个人消费贷款、按揭贷款利率在可行范围内可适当下浮;个人贷款担保可根据信用状况等调整。而对信用积分低的客户,则限制办理某些业务,列入黑名单的客户,银行应拒绝提供服务。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一、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二、从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目前,发展形势较好的行业有电信、电力、外贸、金融、计算机、教育、医药等。三、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五)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信贷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以此为鉴,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
  在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消费信贷资产,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证券组合,出售给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或信托公司(SPV〕,由其将购买的贷款组合经担保和信用增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由于消费贷款具有利率、借款人违约、提前偿还等多种风险,通过SPV对证券组合采取担保、保险、评级等信用手段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同时,抵押担保证券以消费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期限较长,相对收益风险比值较高,为金融市场中的长期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理想的投资工具。
  (六)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在欧洲国家,一般采用住房抵押担保发放住宅贷款,在香港实行购房抵押,又称“按揭”业务,是购房的单位或个人以购房合同作抵押获得贷款的方式,美国的抵押贷款之所以不亚于其它贷款的吸引力,不仅因为有三个抵押市场中介来增强抵押券的流动性和偿还力,而且还因为有抵押担保机构来保证抵押贷款的如期收回,在美国进行住房贷款担保的机构有官办的,也有私营的,一旦购房者违约,它们承担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美国抵押担保的成功还在于设定了融资机构和二级抵押机构,并建立抵押保险,有效增强了贷款的清偿力。我国要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具体应注意几方面: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详细条款;其次,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迅速变现。第三,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如美国有四家政府性质的按揭担保机构,主要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并向银行收购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发行住房按揭担保债券,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居民难以提供担保和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第四,国家应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都要设定担保,银行可视各个贷款品种的规定及申请人资信状况,要求全部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对担保程序进行严格审查。
  (七)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当较低廉,使消费者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
  (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1.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同时,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在消费信贷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应采取浮动利率制,按年度调整一次,从而减少银行利率风险。
  2.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尽快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利率计算全部贷款期内的全部利息,该利率不再做任何调整和改变。浮动利率是指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只规定最初一段时间内的利率,在合同到期后,就要根据事先约定的新利率计算方法,按照当时的市场利率重新确定下一阶段贷款利率,浮动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行为方式和业务往来。
  3.实施提前还款罚息制。由于消费信贷一般为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将导致银行蒙受利率损失的可能。当利率下跌时,消费者会提前偿还固定利率的贷款,而以较低的利率举借新债。借新债还旧债,会导致银行丧失贷款收益,并给银行重新安排资金造成困难。为此,银行应收取高于预定利率的罚息,弥补信贷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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