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

2024-05-12 00:14

1. 继续教育

一、学院内部建设
1.完善制度建设。2012年继续教育学院积极贯彻党中央加强制度建设的号召,稳步推进学院的各项基本制度建设,分别出台了《关于本校教师课酬标准的暂行规定》(中地大京继教〔2012〕2号中)、《关于加强函授站、教学点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继教〔2012〕3号)、《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地大京继教党字〔[2012〕2号)等制度文件,不仅保证了学院的稳健发展,对于全面推进并强化学院长远的发展战略更是有着积极的意义。
2.加强办学规模建设。2012年继续教育学院职工由2011年的44名增加到48名,固定资产共新增63件,价值87万元。学院办学基础建设进一步得到改善,人员队伍不断扩大,保证了学院工作顺利地进行。
3.成立校庆领导工作小组。2012年恰逢中国地质大学60周年校庆,甲子华诞,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了以院领导为核心的校庆工作小组,积极筹备部署各项工作,成功举办了2012年继续教育工作会议、首届继续教育发展论坛、首届矿业发展论坛等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与业界共同探讨学院的发展。不仅如此,校庆工作组更是邀请学院校友回母校参与校庆活动,来自社会各界的校友和学院职工欢聚一堂,共襄盛举。学院圆满地完成了校庆任务,也借校庆之机迎来了一个新的起点。
4.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2011年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教育中长期规划发展纲要”相关精神,提高学校继续教育办学水平,引导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教育学院开展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活动,2012年已有多位职工多篇科研成果公开发表。
二、招生工作
学院对于社会上某些机构和网站未经授权发布学校招生信息的违法行为,在学院网站上对社会和学生发出了警示,并采取了相应的法律行动,维护了学校和学院的名誉,也切实维护了学生的利益。2012年学院共录取网络教育学生28750人,成人教育学生5221人,圆满地完成了招生任务。同时,学院还利用“继续教育年会”和“招生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检查招生工作环节,与合作单位友好交流沟通,为今后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教学管理
2012年继续教育学院将目前74个教学计划重新整理、修订、汇编成册;在教材建设上出版了《安全行为科学》及《系统可靠性理论及其应用》两本系列教材;在专业建设上新增《采矿工程》专业;平日的学习辅导、作业管理、考试考务、统考安排、论文答辩、学籍管理等各个环节均都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使得2012年教学建设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得到学习中心、函授站的充分肯定。
四、资源平台建设
完善资源建设。2012年继续教育学院共录制土木工程概论、理论力学等共计9门课程,购买课件26门,目前学院课件数共计为281门,相较2011年的246门增加了35门,以保证教学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土地资源网络教育精品课建设及申报工作;完成非线性编辑系统、服务器、磁盘阵列、交换机、接入带宽的硬件升级调试工作,保证了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平台建设。为了营造数字化的学习环境,并为学院提供完整的教学管理功能,2012年学院调整各服务器配置,解决了并发数过大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为教务系统软件升级至3.0.6版本,对招生管理系统、在线考试系统、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继续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学院办公系统等进行了更新,确保了学院信息系统的良好运行。
五、站点管理
一年来,继续教育学院切实按照主管校领导要求,努力加强与校外站点的联系沟通,对校外站点的各项工作提出了规范化的流程。2012年完成了秦岭学习中心、辽宁电大学习中心、秦皇岛学习中心、保定学习中心、广州学习中心、山西函授站等校外站点的年检工作。与此同时学院继续加强对校外站点的宣传工作,在学院的主页上,“站点动态”一栏定期进行文章更新,对外展示我院校外站点的最新情况,成为了社会、学生了解校外站点的良好窗口。
2012年学院新增海南、内蒙古工程学校、江西地矿三个学习中心,湖南、甘肃、江西、江苏、上海、安徽等地学习中心筹建工作也正在进行当中,学院的办学规模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六、培训工作
2012年继续教育学院的非学历培训工作稳步发展,学院坚持以地勘单位内训及优势专业培训为主导,顺利完成了与资质结合的政府指令性培训,与地方政府、基础单位开展的专业培训,大型企业订单式培训以及市场高端培训四大类的培训项目。
2012年,学院共组织协调举办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类培训班32个班次共培训3741人,并举办了“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培训班”四期,完成了来自19个省、93家相关单位的345名学员的培训工作以及延长石油集团企业总工高级研修班40名学员的培训工作。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提升培训班质量,使学员能够在培训中能够有更大的收获,继续教育学院根据项目需要,进行了大量的师资选聘、课程设计、教材编订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发了相应的专题课程,在实际的推广、教学中取得了较好的评价与反响。

继续教育

2. 2020年继续教育开始了吗?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因此每个省市和地区继续教育开始和结束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截止目前为止,还有一些省市2019年的继续教育仍在进行中。因此,学员所在地区的继续教育是否已经开始,需要咨询当地会计管理部门。
以下是已经开通地区:湖北省地区(除恩施州及下属地区和屈家岭)、河北省(除衡水市和承德市)、深圳市、天津市、北京市、浙江省直、宁波市、福建省直、山西省直、太原市、忻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眉山市东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重庆市、内蒙古、吉林省。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属地管理原则,每个地区的时间安排不尽相同。根据以往惯例,继续教育自每年的1月份开始,集中在9、10月份,直至当年的12月份。
虽然部分地区继续教育开始时间较晚,但学习截止时间大都延后至下一年,学员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学习。
每个地区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建议学员随时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通知或者东奥继续教育网站,我们会第一时间开通报名入口以及发布最近继教信息,保证学员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一般大部分地区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会出现在每一年的年末,部分极少数地区会在3月-6月份之间,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实行的属地管理原则,所以具体时间安排还需等待当地财政部门的官方通知。
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们在进行学习时,一定要时刻关注自己地区的政策变化,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学习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具体学习内容还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学习对象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2020年继续教育开始了吗?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 网上继续教育怎么报名

学历提升的方式有好几种,不少人想学历提升却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万事开头难,其实先把报名的流程搞清楚,后续就会好入手了。今天就讲讲学历提升中比较便捷的方式,远程教育如何报名。

1、学校官网报名。

全国一共有68所国家批准的远程教育高校,具体哪68所可以自己网上搜索,首先确定一下自己想报哪一所,然后搜索学校官网,通过通常学校网站上报名流程,有“网上预报名”,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不收额外费用,学费直接在学校官网交。网络教育每年两次招生计划,分春秋。春季报名时间为9月中旬-3月初。秋季报名时间为3月中旬-9月中旬。

2、通过培训机构报名。

就和普通的培训一样,远程教育也有很多机构在做,通过培训机构报名是需要费用的,不过大家一定要找对学校官方合作报名机构中心报名,一般两年半的时间,费用在一万左右,具体学校专业收费不同,仅供参考。报机构的好处就是比较省事,不过一定要选择做的比较大的,不会跑路的机构。

3、在学习中心报名

有很多学校会在地方上设立学习中心,如果学校在你当地设了学习中心,可以选择在当地的学习中心报名,但一定要提前和学校招生处联系确定所要报考的院校在当地是否有学习中心。每个网络教育招生院校都有自己的官方网站,一般情况下官网上会有报名等相关信息,前往学习中心,会有专业人员告诉你报名相关事宜。

网上继续教育怎么报名

4. 2023年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于6月开始,具体请看各地区官网。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是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