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人员办理业务时,不懂法律,耽误了办事时间,由谁来承担责任?

2024-05-16 17:32

1. 国家公务人员办理业务时,不懂法律,耽误了办事时间,由谁来承担责任?

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一般是由具体办理业务的人承担责任,直接领导也会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分析要是能证明是公务员的问题,是有一定责任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渎职罪。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而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不包括在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合同制民警、工人编制的基层工商所所长以及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人员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渎职罪的客观行为均为渎职行为,或徇私舞弊即出于徇私动机不公正地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即不合法地超越职权或者玩弄职权;或履行职责失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国家公务人员办理业务时,不懂法律,耽误了办事时间,由谁来承担责任?

2. 法院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造成当事人20万元的财产损失该怎么办?法律如何规定?

看因果关系的,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不过在申请国家赔偿前,还是要通过诉讼认定承担的责任大小。

3. 前单位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办理公务卡 单位和银行有什么法律责任 有什么违规行为

我觉得你告不了他们,因为你在工作期间给他们签的有用人合同,你属于他们的员工,员工有公务,他们给你办公务卡也是合理范围内,我觉得你注销再办就行,何必把事闹大,还不一定能成功。

前单位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办理公务卡 单位和银行有什么法律责任 有什么违规行为

4. 《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是法律法规吗

地方性法规。

5. 人民法院执行公务必须两人以上出自哪个法律规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人民法院外出办案制度》第三条 法官外出办案,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同行法官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人民法院执行公务必须两人以上出自哪个法律规

6. 刑法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哪些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发展变化。在现阶段,主要有下列四种:( l)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政协委员;( 3)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陪审员;( 4)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党支部等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人员。

7. 《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主体可以是被传唤(抓捕)人吗?为什么?有什么法律依据?

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传唤。法律: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岳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拓展资料:
法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主体可以是被传唤(抓捕)人吗?为什么?有什么法律依据?

8. 规范国家公务人员的法律是哪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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