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2024-05-10 09:45

1. 环保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税制体系,我国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等。 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环保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2. 税收有何优惠?对环保产业如何?

  问:在鼓励企业节能环保上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企业在环保节能方面主要有以下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设备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以下简称“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三免三减半”)。
  4.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三免三减半”)。
  此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可享受增值税免税、退税政策:
  1.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相关优惠政策细则可查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的相关规定。
  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3.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收增值税。
  

3. 环保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环保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2、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3、纳税人噪声声源一个月内累计昼间超标不足15昼或者累计夜间超标不足15夜的,分别减半计算应纳税额。环保税征收标准具体如下:1、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9元;2、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3、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到1000元;4、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到11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环保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4. 环保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现行税制体系,我国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等。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
一、企业三免一减是指什么?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等,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又给予从事相关项目的环保企业“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三免三减半”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除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从事节能环保、沼气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等行业的企业也能享受到上述“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二、免增值税企业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免增值税企业的进项税额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即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补贴收入);
(二)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即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三、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对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属於《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及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於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於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5.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等;2、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6.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环境保护税收优惠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摘要】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问】
(一)环境保护税收优惠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回答】
(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回答】

7.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税制体系,我国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等。 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
五、企业从事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六、税务机关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管理的具体程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8.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鼓励集中处理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均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二是鼓励资源利用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三是鼓励清洁生产对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此外,对除规模化养殖以外的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情形,均免征环境保护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税法》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三条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