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乡村振兴局属于什么级别

2024-05-12 07:35

1. 县级乡村振兴局属于什么级别

法律分析: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成为农业农村部代管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为副部级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县级乡村振兴局属于什么级别

2. 国家乡村振兴局级别

国家乡村振兴局为行政级别为副部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国务院扶贫办是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与之相对应,省区市县级政府,也成立了各行政层级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扶贫办,负责本地的扶贫开发工作。
国家乡村振兴局由国务院扶贫办整体改组而来,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从目前透露的信息看,新机构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行政关系,与国务院扶贫办基本一致。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成为农业农村部代管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为副部级不变。

2018年,王正谱跨省履新,担任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今年,王正谱回到北京,担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3. 国家乡村振兴局级别

法律分析: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成为农业农村部代管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为副部级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歼祥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桥衡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氏消搏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国家乡村振兴局级别

4. 县级乡村振兴局局长什么级别

县城乡村振兴局局长属于副科级,部分县也可能是正科级,各地情况不同。乡镇局不属于法定职能部门,部分县是招商局干乡镇局的活,部分是工商局下属乡镇局,部分县是发改委下属,也有部分是商务局下属。
      一般的县属于副科级,部分县也可能是正科级,各地情况不同。乡镇局不属于法定职能部门,部分县是招商局干乡镇局的活,部分是工商局下属乡镇局,部分县是发改委下属,也有部分是商务局下属。      乡村振兴局,是中国政府、各省级政府、各地(州、市)级政府、各县(市、区)级政府设立的乡村振兴机构。县乡村振兴局的具体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查督导工作。      (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参与全县脱贫攻坚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扶贫资金分配和监督管理。拟定中央、省、市、县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分配计划,指导各地对扶贫资金使用备案、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指导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      (四)牵头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以及相关行业扶贫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负责贫困村退出检查复核评估工作。      (五)负责东西扶贫协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六)负责联络协调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我县的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县外、市外、省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好职责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抓好督查督导、统筹调度、信息收集。      (八)组织实施扶贫干部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九)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5. 乡镇乡村振兴办主任是什么级别

科级正职级别。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等)到办事员级(办事员)划分各种级别。乡科级正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政府正职。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等)到办事员级(办事员)划分各种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乡镇乡村振兴办主任是什么级别

6. 县城乡村振兴局是二级机构吗

法律分析:是的,乡村振兴局属于农业局的二级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农业资源区划,制定农业发展规划。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发挥区域优势,促进形成合理的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指导和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7. 乡村振兴局是哪个部门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于2021年2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正式挂牌,前身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乡村振兴局是哪个部门的

8. 县级乡村振兴局性质

法律分析:国家乡村振兴局主要任务:
一是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对处于贫困边缘的弱势群体和弱质地区,通过长效方式保障不返贫。二是长效稳固的提升机制,保证脱贫成效持续稳定发展。这其中也包括防止“新入贫”的情况,即防止前期非贫困户在面对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时落入贫困陷阱。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继续重点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在西部地区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有序推进政策优化调整,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脱贫攻坚过程中,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200多个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接下来要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平稳过渡。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将国家扶贫办改组为乡村振兴局的通知》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