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2024-05-18 11:36

1. 对外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1、股东会决议是有效的。既然是股东会决议,有股东签字就可以了,法定代表人签不签字不影响决议效力。
 
2、法定代表人签字伪造,如无其它证据,不能就推定整个股东会决议的是伪造的,也不能证明决议程序不合法。
 
3、即使没有股东会决定,只要公司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处盖了章也要承担担的责任。

对外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2. 未经股东会决议的担保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公司为股东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影响担保效力。作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认定,将会降低交易效率和损害交易安全。以违反股东决议程序而判令合同无效,必将降低交易效率,同时亦给公司动辄以违反股东决议主张合同无效的不诚信行为留下制度缺口,最终危害交易安全,不仅有违商事行为的诚信规则,更有违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第二款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 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有效吗

法律分析:无效。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有效吗

4. 公司对外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
实际控制人是不能参加股东会相关事项的表决的,该表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首先应当判断债务人的身份,债务人是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5. 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有效吗

公司对外担保需要经过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
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是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一、公司担保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担保的对外效力如下: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时,则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担保的对外效力有什么
公司担保的对外效力如下:
1、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和普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一样的,即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
2、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的,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3、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有效吗

6. 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有效吗

法律只是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 。现实生活中,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较为常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但该法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性规范,是为了规范 公司对外担保 的程序,防止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遭受侵害,违反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 担保合同无效 。对于公司其他股东而言,如果有发现 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绕开股东会,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情形,应立即咨询专业律师,及时行使(拒绝)追认权利,避免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利用便利条件和优势地位 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7. 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有效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的规定,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 。但该规定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性规范,是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防止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遭受侵害,违反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 担保合同 无效。对于公司其他股东而言,如果有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绕开股东会,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情形,应立即咨询专业 律师 ,及时行使(拒绝)追认权利,避免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利用便利条件和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法》第十六条02【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 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有效吗

8. 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有效吗

未经股东会决议的担保,若是向外的担保,且公司章程可以由董事会决议的,担保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实际控制人以及股东提供担保才是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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