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2024-05-17 19:22

1. 毕业生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各普通高等院校、省属中专学校、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院校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校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的,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2.人工校验审核(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帮扶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多渠道公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及时拨付资金(2022年12月28日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切身利益,是深入实施“暖民心”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市、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有关院校要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加强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信息、联系银行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信息,同时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加强系统审核校验的信息管理服务;省教育厅负责提供2023届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基本信息;省民政厅负责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信息;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协助提供退捕渔民家庭毕业生信息;省乡村振兴局负责协助提供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毕业生信息;省残联负责提供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和残疾人毕业生信息;有关院校负责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工作,并做好毕业生信息日常维护工作。各市及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三)规范审批。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校验,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电子汇总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保持一致。各有关学校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尽可能让申请人员“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校验效率。      (四)严明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各有关部门及院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对审核通过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各市、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具体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就业局(联系人:朱斯嘉,联系电话:0551-62998233)。      四、监督举报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333、0551-62998233,      省教育厅: 0551-62831871;      省民政厅:0551-65606286;      省财政厅:0551-68150460;      省农业农村厅:0551-62642731;      省乡村振兴局:0551-62603655;      省残联:0551-62999476。

毕业生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2.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6号)的精神,2022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于8月15日开启线上申请。鉴于脱贫攻坚任务已取得全面胜利,以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式,发放对象“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表述在本通知中改为“脱贫人口”,需提交的材料仍以“建档立卡户”相关材料为准,现就做好2022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2年和2023年毕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中,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个学业阶段中有一年成功获贷就可申请,系统申请时:如选项中没有你的贷款银行,请选择其他银行);      5.脱贫人口;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      注:2022届毕业生在2021年已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今年不得再申请。      无需考虑最终毕业去向,如就业、创业、升学等,只要是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都能申请。学校联合培养的毕业生按毕业证书发放的学校来申请。      收到补贴后的2023届毕业生若无法在2022-2023学年按期毕业,请主动联系学校沟通款项退回事宜,但可在次年毕业学年再次申请。      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间段      杭州市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      三、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材料      以下两类材料需同时提供且需在有效期内(相应材料如可数据共享获得,申请人可免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      1低保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      2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2)孤儿需提供:      儿童福利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供: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件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凭证;      2户口簿(建档立卡证件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3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建档立卡证件无申请人信息,且与证件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须提供)。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1《低保边缘家庭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      2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3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五、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方式      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浙里办”APP进行申请。      (1)“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2)“浙里办”APP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人都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要清晰规范!),填写专业时请规范填写就读专业的全称。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库、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助学贷款名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比对,申请界面提示免予上传证明材料者仅需上传身份证材料(正反面),系统没有提示免于上传证明材料者需自行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有效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只需上传原件清晰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无需再上交纸质材料。      (2)填写银行信息时请选择相应的银行(钱打入该卡,请填写个人姓名开户的、在正常使用的银行卡,不一定要填写学校发的银行卡),并正确填写开户行:某某银行某某支行,例如: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某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某某支行,对持有银行卡开户行不清楚的,请及时致电银行客服获取(开户行一定要填写到某某支行,否则钱无法下发)。      六、信息修改和问题处理方式      (一)如提交的申请材料有误,有三种修改方式      (1)申请人在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求职创业补贴办件信息变更”,对毕业年份、专业、学号、账户等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2)申请人在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求职创业补贴办件信息变更”,自行作废办件后(仅限学校初审环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3)申请人可联系本校的负责求职创业补贴老师进行“审核不通过”的操作后,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二)申请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的处理方式      申请人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申请页面的“如有问题请点击这里”进行反馈(文字描述及截图),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尽快给予处理和回复。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请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2)因故无法在毕业学年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与下一届毕业生一起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2022届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在这次还没与2023届毕业生一起申请,将不再安排与2024届一起申请。

3. 中职生创业补贴金一般什么时候发

自业务受理之日至发放补贴的时间长达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中职生创业补贴金一般什么时候发

4. 中职生创业补贴金一般什么时候发

自业务受理之日至发放补贴的时间长达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5. 中职领过创业补贴大专还可以领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中职领过创业补贴大专还可以领的亲,不会冲突的,在大专要提前申请哦,包括大专还有助学金可以申请。【摘要】
中职领过创业补贴大专还可以领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中职领过创业补贴大专还可以领的亲,不会冲突的,在大专要提前申请哦,包括大专还有助学金可以申请。【回答】
申领人员需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必须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其中,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创业者,申领补贴时须正常经营满2年。【回答】

中职领过创业补贴大专还可以领吗

6. 中职领过创业补贴大专还可以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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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专毕业生创业补贴有多少钱

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
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政策补贴。
对孵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简介:
人社部、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创业培训、人才聘用等方面政策优惠。
在资金支持上,《意见》提出,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房租物业费减免、水电暖费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入驻企业和创业者经营成本。
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中专毕业生创业补贴有多少钱

8. 中专毕业生创业补贴有多少钱

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
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政策补贴。
对孵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简介:
人社部、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创业培训、人才聘用等方面政策优惠。
在资金支持上,《意见》提出,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房租物业费减免、水电暖费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入驻企业和创业者经营成本。
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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