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介绍

2024-04-29 23:41

1.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介绍

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以仓储公司为货主出具的不可转让、不具有货权性质的仓库保管单、入库单(不包括标准仓单)为特定担保方式的授信业务。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介绍

2.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业务特点

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有效解决了客户资金不足,担保不够与银行信用投放需要的矛盾,授信客户与金融机构签订《动产最高额质押合同》后,三方签订《仓储质押监管协议》,金融机构是仓储货物的质押权人,仓储公司代金融机构对仓储货物进行监管。客户可以得到用于经营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

3. 标准仓单的质押

标准仓单是特指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交易所注册,可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是指标准仓单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作为质物提供担保。 (1)有利于生产企业的销售;(2)有利于商贸企业获得融资;(3)有利于回购方(交易所或会员单位)拓展自身业务。(4)以标准仓单作为质押获得融资。(5)使得贷款人与回购人紧密合作,达到双赢。 (1)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的授信申请人限定为以其合法持有的、拟质押我行的标准仓单对应的货物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工业企业或以对应的货物作为销售对象的商贸企业;(2)质押仓单所标明商品必须是可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商品种类;(3)标准仓单质押授信的质押率不高于70%.(4)授信申请人应符合银行关于法人客户授信的有关规定,并满足:a) 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不能进行信用评级的除外);b) 信誉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标准仓单的质押

4. 什么是标准仓单,什么是非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交货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自交易所签发之日起有效。
非标准仓单是指有关仓库在以下情况下开具的仓单:(一)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指定交割仓库。(二)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三)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5.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业务发放

在借贷双方办理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前要及时办妥授信发放手续。属于担保授信的,签订担保合同;需依法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要办理抵质押登记,并签订借款合同或有关协议,然后金融机构对企业实施授信,企业按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业务发放

6. 仓单抵押与仓单质押的区别

标准仓单所内质押值得就是仓单充抵,抵押业务。也就是手中持有仓单的话,可以申请仓单质押业务。具体区别是:折抵只是折抵掉你的空头保证金,而不增加你的保证金,也就是你可用的资金是不变的;而仓单充抵的话,则是释放你的保证金,也就是说你的可用资金增加了,增加部分就是你的仓单价值部分。      所外质押,应该是你在交易所结算行或者指定银行进行的仓单质押业务,是指把你持有的仓单抵押给相关银行进行贷款,贷款额不超过仓单价值的70%。      问这种专业东西的还是比较少的.      补充:仓单肯定是客户的,释放的保证金也肯定是释放到客户的保证金账户的,不是说只是放到你席位账户。另外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时,以办理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价计算其价值。冲抵限额是不超过价值的80%和席位资金4倍两者的较小值。      另外我再强调一次,折抵只是释放保证金,释放的保证金是不可以开仓的!冲抵可以。冲抵和折抵都叫做质押。      银行的仓单质押,除非你有熟人,否则不可能超过70%。      以上是对于仓单质押和仓单抵押的区别的回答,请查看!

7.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签发对象

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申请人应当具备在贷款金融机构开立账户、资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大、供销关系稳定等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如下:1、在贷款金融机构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销售收入归行率在50%以上。2、无不良记录。3、销售收入连续稳定。4、有稳定的销售网络,销售渠道。5、仓储公司与授信客户应是没有关联关系、相互独立、规模较大、管理正规、资信良好、拥有合法营业执照专业仓储法人企业。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申请人申请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时,除应符合贷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应同时向贷款行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1、仓储货物相应的购销合同及贸易背景情况。2、仓储货物的市场行情与变现能力情况。3、货物质量、数量与仓单、质检单,货物价值与质押率。4、仓储公司的基本状况、资信状况、代位清偿能力;办理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的出口信用证应满足以下条件:1、金融机构是仓单项下的货物质押权人。2、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授信客户、仓储公司须与银行签订《仓储质押监管协议》。3、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须对照仓单亲自对质押货物进行清点,根据客户出具的《过户声明书》办理过户手续,并向仓储公司预留《质押物提货通知书》及有权签字样本。4、质押货物应进行保险。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签发对象

8.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活动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需要全局考量,精细安排,方能将交易风险控制在博弈各方心理容忍度的底线之上。鉴于标准仓单的风险控制技巧的成熟性,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采取类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设计,主要目标是做成类标准仓单的模型[3]。
第一步,由出质人评价非标准仓单的标准化可行性。具体包括以下分步骤:
一是确定该仓单资产是否适合做成权利质押。具体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资产能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收入。
(2)资产抵押物变现能力足够高。
(3)资产持有人的历史信用记录良好,即违约率低。
(4)资产的相关价格、信用评估数据易于获得。
(5)资产本身品质稳定,在质押期内品质波动在风险可容忍限度内。
具备以上要素的货物方可开展仓单质押业务。
二是由出质人计量仓单的现金流折现价值。
第二步,引入物流中心。物流中心主要作用是,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持有货物,避免货物被出质人滥用,起“风险隔离墙”的作用。对物流中心的要求如下:
(1)独立性。要求物流中心是一家在所有权、控制权上都独立于出质人、质权人的机构。
(2)无违约动机。要求物流中心有一定规模、实力,从而削弱其监守自盗的动机。
(3)监管。质押人可以在物流中心设置独立董事,以确保当出质人违约时,质权人以货物质权来弥补质押款的损失。
物流中心持有质押货物是非标准仓单质押的核心。物流中心的具体权利设置的工作重心就是最大限度降低出质人违约风险条件下,质权人的利益保障问题。
第三步,货物的真实出售。货物的所有权从原始权益人(卖方)转移到出质人(买方),货物的物质实体从原始权益人转移到物流中心。真实出售行为完成后,方可实现货物资产同出质人违约风险的真实隔离。出质人违约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出质人主观违约,则质权人行使质押权来弥补损失。二是出质人因不可抗力违约,如破产,则质押人可以确保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没有权利对已质押货物的追索权。
第四步,征信。质权人为控制风险,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资料,有权调查出质人同信用水平相关的各项资料,从中获取出质人的信用状态信息。出质人的信用水平评价有两大作用:一是确定质押合同能否成立的标志,二是作为确定质押货物的质押率的指标之一。
第五步,评级定价。质押契约是风险契约。在质权人视角下,其风险来自三方面。一是质押货物的内生风险,其风险来自货物品质的不确定性;二是出质人风险,该风险水平可由征信评估获取;三是物流中心违约风险,该风险的控制可在物流中心遴选环节实现。综合上述三项内容给出质押货物的评级数值,并将该评级值同质押率挂钩。即评级值与质押率正相关。
第六步,质押款拨转。评级定价后,出质人将货物交付物流中心,获取物流中心开具的仓单,该仓单具有标准仓单的一般特征,可称为类标准仓单。出质人将类标准仓单转交质权人,质权人同物流中心做信息确认后,持有仓单,并将质押款拨付出质人。
第七步,货品监管与风险分散。质权人有权在必要时候派遣人员查验质押货物,有权在威胁质押契约的可能情形出现时要求物流中心、出质人做出保全行为。质权人还可引入保险公司来分散质押契约风险。
第八步,质押款转回。当合同到期时,出质人可将质押款项并利息转回质权人。质权人收回款项,返还仓单,并同物流中心通信以确认该信息。出质人身份解除,重新享有仓单内涵全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