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非法期货交易或变相期货交易

2024-05-17 17:20

1. 如何认定非法期货交易或变相期货交易

首先,从定义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机构或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
(一)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
(二)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其次,从集中交易场所看,目前,在我国经过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其中,前三家交易所是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所,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专门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场所。其他的集中交易场所,因未获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都是非法交易场所。未在上述四家经批准成立的期货交易所集中交易的都是非法交易。
最后,从中介机构看,根据我国的交易体制,期货交易的经纪机构为期货公司。因此,未在期货公司开户从事的“期货交易”,都是非法期货交易,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一、期货交易开户必须具备的条件
期货开户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入市交易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同胞暂时无法交易国内期货)
2、有从事交易必需的资金或资产(交易股指期货最低入市资金五十万,如交易商百品期货则最低开户资金一万);
3、开户人和交易执行人须年满18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客户期货开户须提供的证件或资料:
1、自然人度开户(普通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银行卡;开户人本人必须现场开户。
2、法人开户(机构投资者):开户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的身份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如何认定非法期货交易或变相期货交易

2. 如何定罪非法变相期货交易行为

大宗商品交易结合互联网平台催生出了介于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之间的“准期货”模式,而基于此种变相模式所演化的犯罪行为对于金融创新与法益保护带来了负面影响。目前,我国对于大宗商品交易并未给予期货交易程度相当的监管,而现货交易目前大多为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甚至存在未经任何国家主管行政机关批准,私自设立交易场所组织交易的行为,造成大宗商品交易乱象丛生,投资者严重亏损。
非法经营罪的适用依据是我国《刑法》第22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则构成非法经营罪。
基于此,以大宗电子商品交易为名从事变相期货的行为满足“违反国家规定”的构成要件。
综上,我们认为,这样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模式实质为变相期货交易,可以定性为非法经营罪。

3. 如何认定现货交易中的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您好,
对于商品现货市场非法从事期货交易的认定
1认定单位

(1)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黄金市场及黄金衍生品交易监管职责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1〕39号),人民银行负责组织认定非法黄金期货交易等活动。
(2)除黄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即各地证监局,负责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工作。
(3)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对于没有明确行政认定单位的,如权益类(产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有价证券、指数、利率、汇率等,可以提请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行政认定。
2认定程序
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提请出具行政认定意见。
除黄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证监局提请出具体行政认定意见。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可以由当地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进行行政认定,或由各地经侦部门层报公安部经侦局提请其进行行政认定。
3认定内容
主要是涉案人员及其会员(加盟商、代理商)的行为是否属于 “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或“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4认定标准
对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的标准是要针对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情形进行审查,对于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属于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具体审查时须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确定性判断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即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和“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情形,从而按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的禁止性规定而认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从事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1)目的要件
根据111号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
因此,在审理相关交易行为时侧重于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A. 投资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资质
现货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动辄几千盎司白银、上百吨原油,交易平台为了主张其是现货交易,往往声称,投资者完全可以随时点击交割按钮进行交割。但是,绝大多数投资者是自然人,他们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数量的现货商品(特别是卖出)是否属于非法的无照经营呢?因此投资者必然是要通过平仓的方式来了结交易。合法的期货交易中虽然也有自然人参加,但是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问题。因此,投资者是否具备交割的资质成为影响现货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货交易转化的一个关键因素。
B. 现货平台是否有真实的仓库和仓单存在
现货市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现货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实存在的现货是基础。如果现货平台没有足够的仓库和仓单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达几万手,但仅仅只有几手仓单甚至没有),那么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为了交收,而只能是对冲平仓,则转化成为非法期货交易。
C. 审查现货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计算现货交易平台的交易总量和最终的交收数量,从而判断在现货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为了对冲还是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来看,主要侧重于审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的交易。
A.      标准化合约
所谓的标准化合约,根据111号文的定义,即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交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结自己的权利义务。
B.       集中交易
审理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案件中最为核心的关键是认定现货交易平台是否实施了集中交易。
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为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细分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买卖双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行进行买卖申报,由现货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申报进行一次集中撮合的处理过程。
连续竞价是指现货市场按照“价格优先、市场优先”等原则形成成交价,如当最高买价与最低卖价相同时,该价格为成交价;当买价高于卖价时,报价在先一方的卖方价格为成交价。
电子撮合是指众多的买方和卖方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撮合配对、点选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约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对于一项交易标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对手方的身份、年龄、信用状况等除价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进行的交易。由于该交易标的物可以剥离其所有者的影响而独立存在,因此极大地提高了其标准化、流动性水平,从而成为资本市场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一般规律,不宜为商品现货市场采用。
做市商机制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不断地向买卖双方提供报价,并按照自身提供的报价付出资金或商品与之成交,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于做市商买卖商品的目的并不是获取商品的所有权,而主要是低买高卖,提供流动性,与现货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机制不宜作为现货市场的交易制度。
5认定性质
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对有关交易场所是否开展了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的性质
关于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性质认定的问题,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规定,地方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3号)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交易场所涉嫌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性质认定存疑的,可提交联席会议认定,由证监会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出具认定意见。
证监会出具性质认定意见,本质上是应有权机关的请求,对其查处违法证券期货活动提供的专业支持。该认定意见,仅供有权机关参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认定结论。一项交易活动是否违法,须由有权机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断。如果投资者认为某项交易活动构成非法期货交易,应向有权机关提出,请其调查处理。

如何认定现货交易中的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4. 期货交易违法吗?

期货交易违法吗?期货交易是合法的交易。期货是企业进行套期保值的工具,通过期货合约的交易,无论是农产品市场、还是金属市场、能源市场,企业套期保值者就可以把自己在现货市场上的现货价格波动风险转移出去,例如可以卖出期货合约抵补现货下跌的风险,但是如果仅靠少量的企业套期保值者来参与,就不能够实现风险转移过程中对充分流动性的要求,所以这个充分流动性也需要一定的投机者来参与提供,也只有充分的流动性才能保证期货市场的健康,所以期货市场是允许投机者存在的,也就是允许投机者进行适当的投机交易,国内期货交易是合法的。


5. 非法期货交易有何猫腻?

与客户对赌“庄家”输赢通吃
 
 会员单位获取的最大非法利润是客损费,即客户的本金。在交易中,会员单位采取做市商机制,与客户运行对赌,如客户挣钱则会员单位、代理商亏钱,会员单位、代理商为了挣钱会想方设法让客户亏钱,即误导客户运行反向操作造成爆仓(由于行情变化过快,投资者在没来得及追加保证金的时候,账户上的保证金已经不够维持原来的合约了,这种因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所导致的保证金“归零”,俗称爆仓),会员单位、代理商按照一定比例瓜分客户的本金。
 
 以广东国龙公司为例,广东国龙公司全名广东国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其和大连国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均为国龙金融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且两个公司的总裁办均为同一班人马。
 
 广东国龙公司与多家交易平台约定,由交易平台供应平台,以“现货交易”为依托,采用标准化合约、做市商集中交易、T+0双向交易、高杠杆、保证金强制平仓等期货交易方式作为交易规则,由广东国龙供应商品,招揽投资人在平台上向广东国龙买卖“现货贵金属”,投资人在交易平台的买单和卖单都由广东国龙接单,从而使广东国龙和其名下的投资人形成实质上的对赌关系。
 
 期货交易不同于股票交易,它的模式是交易平台发展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发展客户,客户和平台不发生直接交易。
 
 做市商实际为对赌,对赌就是商家在背后操盘坐庄。每个交易所就相当于一个盘,多空双方在里面博弈。
 
 “不管投资人买涨还是买跌,如40人买涨,60人买跌,双方对冲之后,只剩下20人买跌的风险,这些团伙会计算概率,如果自己赚了更好,如果输了,他们也不会让赢家的钱套取现金。”办案民警介绍,对赌最理想的情况就是让投资者爆仓,让其血本无归。
 
 警方侦查发现,客户注册开户后,广东国龙公司安排所谓的“分析师”、“老师”给客户供应技术指导,客户先期少量盈利后一般会加大资金投入。“分析师”、“老师”利用会员单位与普通客户对现货行情信息的不对称,误导客户与正常行情相反方向运行交易操作,甚至造成客户爆仓。
 
 受害者张女士介绍,其成为广东国龙公司投资者后,先期每次只投数千元,盈利不多,客服就告诉她:“最近会有一个非农大行情,建议大家重仓买入!”就这样,张女士开始重仓买入,但不管买涨还是买跌,只要听从“老师”的建议下单后,系统就会死机,再次进入后发现已经爆仓,致使自己亏损30余万元。
 
 据悉,在投资人亏损后,公司会以更换分析师、业务员,承诺带投资人赚回来等方式诱使投资人继续追加保证金,目的就是榨干投资人最后一分钱。
 
 亏损是个无底洞,出现盈利情况系统就操作不了,发现这一问题的张女士决定停止投资,并选择报警。
 
 易华超介绍,对赌是所有非法期货类犯罪的核心赢利模式,其利润非常可观。据统计,仅大连国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这一家,其2016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的客损盈利就达2000万元。
 
 设局让投资者赢了也拿不到钱
 
 事主王飞(化名)是个喜爱投资的年轻人,2017年2月10日,在网上搜索现货投资平台,发现广东国龙不错,还有老师讲课,于是先后在广东国龙投入100万元。一周后某个晚上,王飞发现自己赚了差不多131万元,于是美美睡了一觉。第二天上午10时,一觉醒来的王飞却发现自己的账户登录不了,再核查自己的银行账户,仍旧是100万,而非231万。王飞投诉却被告知是大连贵金属交易平台以其账户异常为由冻结了。
 
 王飞不知道,只要客户赚了钱,广东国龙就会向交易所提交账户异常申请,从而冻结客户账户,致使其赚了钱也拿不出来。
 
 据查证,由国龙后台部、风控部负责监控公司及代理商、投资人的账户情况,当投资人盈利较多时,广东国龙会通知交易平台风控,由平台将投资人的账户冻结,投资人即无法交易和提取盈利额。
 
 “我们不怕他挣钱,只要钱出不来,他就会亏爆!”这是广东国龙公司董事长在一次内部会议上的原话。
 
 据悉,为应对投资者挣钱情况出现,个别会员单位利用交易软件存在的漏洞,设置滑点(建仓和平仓时点击的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样)、卡盘(客户挣钱后想平仓时,交易系统会卡盘),造成客户投资损失,但像广东国龙这样赤裸裸“吃掉”客户的利润也并不少见。
 
 由于非法期货来钱快,甚至出现纯诈骗犯罪情况。有些不法分子注册公司假冒正牌交易平台会员单位,招纳下级代理商,利用虚假网站平台,通过虚构事实、夸大盈利宣传等手段,诱骗不明真相群众开户入金投资,再通过其后台软件修改数据、操纵价格涨跌来骗取高额的手续费和客户损失。
 
 疑 问
 
 非法期货市场有多乱?
 
 由于该行业一直市场定位不清晰,监管缺位,发展不规范,部分商品交易场所产生了大量的信访投诉以及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近年来,部分商品交易场所产生的犯罪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去年11月以来,由证监会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各地证监局会同当地政府部门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运行新一轮的摸底调查,以掌握各类交易场所的基本情况和违法违规问题,其中对投诉举报、舆情关注较多的贵金属、原油、邮币卡交易场所运行重点调研。
 
 去年12月3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深圳表示,近期非法和变相期货活动在全国各地有蔓延的趋势,证监会将配合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这是近年来监管者首次对猖獗的场外非法期货交易发出强烈监管信号。
 
 强烈监管信号的背后是监管缺失,从而导致全国范围内非法期货交易案件高发。
 
 据省公安厅经侦局统计,2013年以来(截至2016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受理涉及商品交易场所的案件322宗,其中涉及广东省商品交易场所21宗,涉及外省商品交易场所139宗,涉及虚假商品交易场所平台的案件162宗。
 
 全国只有4家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合法期货交易场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交易场所只能从事现货交易,凡是从事期货交易都是违法的。
 
 “交易场所意味着GDP和税收,各地政府把交易场所当成了‘提款机’,审批成立一批商品交易场所。不少地方政府只审批不监管,特别是允许跨区域发展会员、代理商,监管根本无从谈起。”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一针见血指出,交易场所均有国资背景,有政府站台,当政府审批成立交易所后监管却跟不上,导致乱象环生。
 
 整 顿
 
 深圳捣毁36个非法期货交易团伙
 
 2016年,深圳非法期货类犯罪警情和投诉较往年有明显增幅,引起深圳警方的警惕。
 
 为此,根据中国证监会今年1月9日牵头召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深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通过投资人控告、监管部门移送等途径,全面收集和深入核查非法期货交易场所类犯罪线索,发现一些要素交易场所在深圳发展的会员单位,以大宗商品等现货交易为名从事变相期货活动,给众多投资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涉嫌违法犯罪。
 
 在前期缜密侦查的基础上,深圳市公安局从今年1月开始,由经侦局牵头组织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公安分局开展多轮统一查处行动,经侦、刑警、网警、派出所多警种合成作战,深圳市金融办、深圳证监局派员参加现场联合执法检查,集中力量依法查处会员单位或代理商涉嫌诈骗等不法行为。行动已查处非法期货会员单位(代理商)24家,捣毁非法期货交易团伙36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04名。截至4月25日,已经逮捕348人。

非法期货交易有何猫腻?

6. 什么是非法期货?定义是什么?现在的现货投资(做市商制度的现货平台)属不属于非法期货?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非法期货?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合法期货业务资格的。
非法期货的定义是什么?
一是从事活动的机构、场所未经批准,身份非法;二是即使机构身份是合法的,但从事的期货相关业务是未经批准的,是业务非法;三是从事的业务名义上不叫期货,但实质上具备期货属性即变相期货,也是非法;四是未经批准从事相关的其他业务,如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等。

现货和区别的区别是什么?
1.现货与期货的最大区别就是交易的对象不同和对商品交割时间的限制与否。期货交易的标的是未来某个既定月份进行交割的合约,合约有固定的到期时间即最后交易日。
2.期货交易的价格体现的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价格为现货价格+时间成本。而现货交易和现货延期交易的标的是现货实物,且不做交割时间上的限制,交易者可以根据自己需要来申报随时交割。现货交易的价格是当前的价格。
3.现货和期货虽然都具备了双向和杠杆放大的特征,也具备了套期保值等功能,但现货交易的是现货实物,与期货仍有本质上的区别。
4交易时间的区别:期货一个交易日有4个小时交易时间;现货一个交易日除了凌晨2个小时与银行的结算时间,其余22小时都可以交易。时间上更为灵活。
觉得有对你有帮助请采纳,祝你生活愉快!

7. 期货交易是暴力吗,违法吗?

期货交易是以现货交易为基础,以远期合同交易为雏形而发展起来的一种高级的交易方式。它是指为转移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而对那些大批量均质商品所采取的,通过经纪人在商品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争的形式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形式。”
期货交易制度的不完整。我国的交易制度都是当天买入在第二天才能卖出,这样一来,这种漏洞就会被利用,眼睁睁的看着被人打压,自己却无法出货,以致于造成亏损。
做空机制没有限制。股指期货的推出,是希望减少甚至避免单边上涨,但由于做空机制没有受限,就会使股票市场受压,股民就会斩仓割肉,最终让别人趁机得利。
期货交易市场投机严重。一些投资者利用杠杆作用,赚取更多的利益。

期货交易是暴力吗,违法吗?

8.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期货

法律分析: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