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2024-05-04 00:45

1.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此外,11:30~13:30只接受咨询业务。
周六也上班,9:00~16:30,但是只受理个人业务,包括政策咨询、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个人网上密码申请等。周日不上班。具体请以当地社保局最新为准。

社保中心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省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2、制订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拟订促进全市劳动就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管理社会劳动力,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引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监督管理全市职业介绍和职业鉴定机构;指导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组织市外劳务交流和境外就业;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实施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工作;
4、组织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订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规划管理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制订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政策;制订劳动预备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和招生就业工作;监督管理社会职业培训机构;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拟订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和信访工作;检查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6、宏观调控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和帮助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会同有关部门下达退伍军人安置计划;
7、拟订省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据国家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拟订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8、制订省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制订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9、拟订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0、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资料、发展预测报告。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2.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社保的特征包括: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3.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上海社保中心: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朝阳门路11号总工会大厦3~5层
  021-69693163
  工作日:9:00-17:00 
  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9501号 
  021-12333
  工作日:9:00-17:00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青浦区青舟路220号3层
  021-69717057
  工作日:9:00-17:00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 
  021-67715458
  工作日:9:00-17:00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楼 
  021-12333
  工作日:9:00-17:00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
  021-58877988
  工作日:9:00-17:00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68号 
  021-59534035
  工作日:9:00-17:00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79号
  021-56108352
  工作日:9:00-17:00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闵行区莘北路168号
  021-51519999
  工作日:9:00-17:00
  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549号 
  021-25032066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30 
  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79、191 
  021-65074111
  工作日:9:00-17:00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7号 
  021-52826115
  工作日:9:00-17:00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41号
  021-62313636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
  021-22050023
  工作日:9:00-17:00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谈贺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432号
  021-64077766
  工作日:9:00-17:00 
  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300号
  021-33134800
  工作日:9:00-17:00
  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启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
  021-23111111
  工作日:9:00-17:00
  北京各区社保中心一览:
  1、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8403843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2号2层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1234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5391850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7层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6894068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含旁派发展中心南区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
  电话:010-6894068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5号金盾出版社内三层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上地分中心
  电话:010-6894068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中心三层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7、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52599260、010-6325806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8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4.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社保的特征包括: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5. 上海的社保中心下午几点上班?

上海市社保中心上班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星期六、日不对外办公)。星期六不上班,不办理业务。
上海市社保中心是按照国家法定的时间上班,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不上班。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调整
办理材料:
1、续签《外国专家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外国人就业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六种证件之一的,需携带上述六种证件之一的非空白页面的复印件;
2、养老人员调整养老金发放卡折信息的,需携带:
(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3、调整户籍“户别”的,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调整民族信息的,需携带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正证明。
注1: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2: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申办表格
1、续签《外国专家证》等,调整联系方式、人员序号、户籍“户别”、民族信息的,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申字4表);
2、调整养老金发放卡折信息的,填写《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个人填写)》[申字1表(附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参保人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调整

上海的社保中心下午几点上班?

6.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是怎样安排的?周六日上班吗?

上海市社保中心是按照国家法定的时间上班,以上海嘉定区社保中心为例,上班时间为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不上班。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

扩展资料
社保中心主要社保业务如下:
1、社保费用及社会保障金征缴。
2、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保补缴。
3、社保转入本市嘉定区后相关社保费衔接。
4、养老待遇、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领。
5、计划内破产企业人员提前退休审核。
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7、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8、补充保险登记、变更、基本信息调整、记帐、转移和待遇申领。
9、参保单位社保登记、变更及注销。
10、单位和个人新建社保个人帐户。
11、社保个人帐户新建、转入、转出、封存、启封、终止、记帐信息调整。
12、精简回乡人员或其配偶新建社会保险个人帐户。
13、参保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调整。
14、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认定。
15、社保政策咨询接待。

7.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是怎样安排的?周六日上班吗?

上海市社保中心是按照国家法定的时间上班,以上海嘉定区社保中心为例,上班时间为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不上班。【摘要】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是怎样安排的?周六日上班吗?【提问】
上海市社保中心是按照国家法定的时间上班,以上海嘉定区社保中心为例,上班时间为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不上班。【回答】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如果满意还请动动小手赞下。【回答】

上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是怎样安排的?周六日上班吗?

8. 上海市虹口区的社保中心的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是几点?周末上班么?

上海各区县的社保中心都是每月5日到26日(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上午9点到11:30,下午13:30到16:30进行业务变更,中间11:30到13:30只接待咨询;周六开门,但是9点到16:30接待咨询,不能进行业务变更。27日到次月的4日,是数据处理期,只接待咨询,不能进行业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