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执行公积金吗

2024-05-18 12:57

1. 法院能执行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即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强制执行。对于有余额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需要制作冻结住房公积金裁定书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主文需要写清楚冻结住房公积金。冻结期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实践中因公积金提取限制较多,法院冻结后划拨困难,通常按动产期限操作冻结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能执行公积金吗

2. 公积金法院能不能执行

【案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何某系同学关系。2012年10月份,何某因资金紧张,向李某借款10万元整,约定借款期限半年,并出具了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未果,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何某归还原告上述借款。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如下调解协议:何某同意于2013年12月31日前归还李某借款1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何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于2014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何某人间蒸发,调解书成为“法律白条”。执行法官查明何某除有住房公积金8万余元之外,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      【分歧】      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未对住房公积金能否强制执行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对住房公积金能否被强制执行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      观点一:住房公积金不能被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其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因其使用的特定限制性以及明确的权能限定,是带有豁免执行性质的,故法院不能执行。      观点二:住房公积金为可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可以由个人支配。住房公积金本身是人民币,人民币是种类物,个人如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查封、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      【管析】      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能否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要坚持两分法、两点论。具体应根据执行有限原则和住房公积金的现实状态的性质决定。      第一,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理由如下:1、住房公积金被强制执行,有利于加大法院的执行力度和促进执行措施多样化,缓解目前司法实践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增强司法的权威性,也是防止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又一利器。2、住房公积金被强制执行,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法院依申请人的申请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符合《民诉法》精神,《民诉法》系全国人大制定的是上位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系国务院制定的是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没有明文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得执行,只是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限制。3、住房公积金本身也是人民币,是种类物,可以被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个人缴存,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其实质上是个人收入。4、住房公积金多数处于闲置状态,将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清偿债务,则更能发挥该项公积金存款的应有效用,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二、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但应坚持适度执行的原则。1、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均可作为民事执行措施的对象,原则上不应当有所限制,但基于维护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或维护善良风俗,或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等理由,被执行人在一定财产范围内免受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2、住房公积金的现实状态的性质。住房公积金具有双重性质,在职工没有住房时,它具有保障性质,目的是为了满足其住房需求。而在职工有住房时,它就转化成了一种福利性质。作为福利性质的住房公积金与工资津贴一样,显然能够被强制执行。

3. 公积金法院能不能执行

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即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强制执行。对于有余额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需要制作冻结住房公积金裁定书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主文需要写清楚冻结住房公积金。冻结期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实践中因公积金提取限制较多,法院冻结后划拨困难,通常按动产期限操作冻结一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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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被冻结,满足条件,法院才能强制执行

5.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被冻结,满足条件,法院才能强制执行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公积金

6. 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即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强制执行。对于有余额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需要制作冻结住房公积金裁定书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主文需要写清楚冻结住房公积金。冻结期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实践中因公积金提取限制较多,法院冻结后划拨困难,通常按动产期限操作冻结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7. 住房公积金法院能执行吗

住房公积金被冻结,满足条件,法院才能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法院能执行吗

8. 法院执行公积金的条件

法律分析:实践在执行案件中,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对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土地等不动产、银行存款、机动车辆、企业股权等情况调查后,确定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当被执行人有住房公积金且符合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可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进行执行;符合执行条件情况之一的可供执行:1、被执行人退休的;2、被执行人出境定居的;3、申请执行人为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农村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4、执行标的属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或执行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执行: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仍在还款期间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或为他人购买住房提供质押担保以及作为共同担保人的;2、在执行法院查封之前,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他人民法院冻结的,但执行法院已经取得处置权的除外;3、非自然人申请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综上,当被执行人公积金符合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