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残疾人补贴政策

2024-05-16 21:36

1. 成都市残疾人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补助发放范围,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区(市)县认定的其他非低保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以下分别简称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  纳入补助范围的非低保对象,其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由各区(市)县确定,但原则上为当地低保标准150%以内。2、补助发放标准  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3、困难家庭认定  (一)低保对象不需进行家庭收入核对,可直接申请本补助。  (二)非低保对象需进行家庭收入核对,其家庭收入水平符合当地确定的专项补助困难家庭条件,才能纳入补贴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成都市残疾人补贴政策

2. 成都市残疾人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一)教育
1.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
2.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二)社会保障
1.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2.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3.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劳动就业
1.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3.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4.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5.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教育;
(二)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
(三)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于社会公共文化生活,适应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使残疾人广泛参与。

3. 二级残疾人的每月补助是多少

你了解了吗?

二级残疾人的每月补助是多少

4. 二级残疾人每月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5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5元(芝罘区、长岛区调整为每人每月154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5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5. 二级残疾人的每月补助是多少

残疾人补助各个地区和省市是不同的,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生活水平决定的。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残疾生活补助性质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性质一样,都是对收入减少的赔偿,只是后来考虑到适用人均年消费水平来计算生活费为标准计算的残疾生活补助标准太低,对受害人收入没有足够的赔偿,因此《侵权责任法》就采用了残疾赔偿金的概念,以人均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
但是有些法律如《消费者者权益保护法》仍然规定的残疾生活补助赔付的并没有废止,因此在这些法律下的赔付名称仍然是残疾生活补助费。
有些地方直接按人均收入而不是按人均消费水平来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如《广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按照下列规定标准支付赔偿费用:(六)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倍至50倍计算。

二级残疾人的每月补助是多少

6. 二级残疾人每月补贴多少钱?

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各地是不同的,2020年一些地方还没有公布相应的补贴标准,具体要根据当地的政府文件为准。根据往年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下面这些情况,仅供大家参考。
1、二级残疾属于重度残疾,可以享受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各个地方是不同的,有的地方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有的地方每月发放额度高达几百上千元。
2、2019年起赤峰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青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日照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
3、二级残疾人如果属于低保范围,每月还可以领取低保。如果一个成年人是二级残疾,且无业,他有望纳入低保,还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于肢体二级属于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护理补贴,也就是说,他可以享受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三项补贴。
4、二级残疾人还可以享受很多福利,比如免费游景区、免费或半价坐公交地铁、考驾照享受便利条件或补贴、残疾学生教育补贴等。

7. 二级残疾人补贴多少钱

农村170元一个月,城镇300元一个月。国家规定残疾二级以上者都可以拿到国家每月补贴的救济金,每个省发放的救济金不一样,但是肯定有的,你可以去市残联或者农村人就直接去乡镇人民政府民政科咨询下。

二级残疾人补贴多少钱

8. 二级残疾人每月补助多少钱?

二级残疾人补贴政策标准

日前,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显示,2018年开始,包括河南省在内的25个省份将获得由中央财政下发的残疾人专项补助资金。

据了解,资金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预算资金。主要用途包括: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燃油补贴;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第二部分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主要用途包括: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残疾人助学、文化等方面补贴。

二级残疾人补助多少钱

二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左右(地方不同略有浮动)。同时可以享受的补助
(1)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
(2)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
(3)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二级残疾人国家有哪些补助

1.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
2.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
3.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持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的贫困、特困残疾人就医,县级以上医院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

二级残疾人补贴如何申请

首先,个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进行书面申请,交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民政窗口受理并进行初审(10个工作日内);其次,初审材料合格后,县级残联将转交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核对复审(10个工作日内);最后,复审通过,县级民政部门将协同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款项到个人账户内;
需要准备材料:
(1)书面申请书(找村集体要);
(2)残疾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3)残疾人证件等;
其中,由于特殊情况,由委托人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下列情况属于二级残疾(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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