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过程中一些常见的不当行为有哪些

2024-05-11 12:38

1. 理财过程中一些常见的不当行为有哪些

理财的最终目的是使个人和家庭资产得到保值升值,但是若在错误的理财观念影响下采取了不当的理财行为,就可能会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是损失严重。因此,为了帮助广大理财爱好者有效避免错误的理财行为,这里对理财过程中一些常见的不当行为进行了盘点。


1、不重视记账


很多人都认为记账过于繁琐,对于理财的影响也并不大,因此往往会忽略这个环节。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无疑是错误的,清晰记录个人的收入开支情况,不仅利于掌握自己的财务现状,从而制定正确的理财策略,还利于控制个人不必要的开支,加快财富积累速度。


2、花钱没有规划


很多人花钱都是没有规划的,从来不知道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提前列出购物清单和设置开支上限,只会完全按照心意,不管该花的还是不该花的,只要自己愿意,就会毫不在乎地花出去,往往等到没钱的时候才来后悔。这样的错误消费观念和行为,无规划消费只会加速个人财富的流失,要想攒到更多的钱,一定要养成正确的消费习惯。


3、不关注市场的信息和变化


市场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人们的投资收益,不关注掌握市场的信息和变化,不仅不能投资获益,反而会招致相反的结果。因此,投资者一定要养成收看经济新闻、阅读财经报纸、关注金融资讯等好习惯,以便随时掌握市场的信息与变化。


4、过于害怕风险


过于害怕风险而不敢进行投资活动,或者在投资过程中,因为害怕风险而过度分散投资,这样的风险恐惧心理都是不可取的。投资有风险,但如果投资者能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选择投资工具,就能使资产得到稳定的保值升值。


5、投资盲目追求高收益


在投资过程中,如果不关注个人的实际资金状况,盲目追求投资高回报,就会将资金置于高风险当中。对此,投资一定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而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投资策略。比如普通上班族,在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情况下,不可过多投资高风险股票,而应多配置目前市场上比较流行的稳利精选基金等稳健的理财产品。


6、盲目套用理财法则


人们经常会犯这样的错误,那就是盲目套用专家们总结出来的理财法则。比如说,在家庭理财上,很多人将“4321法则”奉为金科玉律。而事实上,家庭情况不同,适合的投资方式也不一样,如果一味相信和盲目套用理财法则,不会根据自己的实际财务状况灵活变通,不仅不能实现理财目标,还可能会适得其反。


以上就是6个不当的理财行为了,如果想得到满意的理财结果,千万不要这样做!

理财过程中一些常见的不当行为有哪些

2. 银行从业人员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片面夸大产品收益将损害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没有如实介绍产品情况,片面夸大产品收益忽视产品风险,损害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拓展资料:1、 消费者权益定义(1)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2)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2、 消费者的权益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315标志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从1983年以来,在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5)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6)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7)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8)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C
解析: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说法错误的是( )。

4. 银行理财人员在没有告知客户的情况下购买了银行以外的产品银行理财人员有过失

有过失。但是您要了解,银行买的理财,不全是自己银行的理财,还有很多代销产品。【摘要】
银行理财人员在没有告知客户的情况下购买了银行以外的产品银行理财人员有过失【提问】
有过失。但是您要了解,银行买的理财,不全是自己银行的理财,还有很多代销产品。【回答】
如果没有让您签订风险告知书,没有给您做风险测评,那是他们的过失……但是实际上这些应该您都签过呢。只是可能您没有注意到。【回答】
但是她没给我讲清楚,他给我买的是基金,而且不是他银行的【提问】
基金就是基金,理财就是理财,您可以找他们的呢。【回答】
基金和理财当然不是一回事哈亲亲。这种情况,是他们过失。但是……这类事件很难扯皮的。【回答】
另外,银行理财师是不是有权利要告知我基金亏盈的情况?如果没有及时告诉我,导致基金赔付过大,他们是不是有过失?【提问】
我本人认为我进了你家银行就买你家的产品,结果你给我买了其他的产品,这个情况呢,我不清楚他有过事吗?【提问】
这个确实没有义务告知盈亏情况哦。这都是您自己后期查看的。理财经理嘛,只是给您建议,不保障您的盈亏,哪怕是银行理财也不会保证盈亏了。【回答】
因为当时我们不懂,是他忽悠让我们买的,我们也就权当他信任他【提问】
您不清楚是买的基金,确实是他们的过失。亲亲,但是理财经理推荐的东西,包括理财、基金、甚至保险产品呢。【回答】
我能理解您的心情,理财都是有亏损有赚钱的。如果是他们没有给您说清楚,是他们的问题,他们的过失,但是这种事情很难扯皮的。【回答】
如果您觉得他们不对,您可以选择投诉,投诉到银保监会,这个当然是可以的。【回答】
买个基金,我是知道的,我以为是他们银行的基金,结果后来是其他地方的,他们有过失【提问】
银行不发基金,只是代销的亲亲。【回答】
当时他们没有说清楚,是他们银行的基金,后来我才知道是其他单位的基金,我也就太相信他了【提问】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均规定了商业银行应向客户说明有关产品的投资风险的义务。若是没有告诉您风险的,那么是他们的责任。【回答】
亲亲,我的意思是,基金银行是不能发基金的,银行没有基金业务,但是可以代销。如果没有告知您风险,是可以投诉甚至起诉的。【回答】
相关案例表明,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管理者和专业机构,理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因银行未履行说明义务造成当事人在产品选择方面出现误解,应当由银行承担相应损失。【回答】
曾经有相关的起诉案件的。意思就是,没有告知您风险的,是有银行经理的责任。但是银行买的基金,都是其他基金公司的产品,银行不发基金产品,也没权利发基金产品。【回答】

5. 购买理财产品错误的做法是

购买理财产品错误的做法是:信赖银行,把钱交给理财经理就好。购买理财产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购买理财时,要到正规的渠道和平台购买,并且这些平台是受到国家监管的。如果不放心资金安全的,就建议去银行购买,银行产品可能不保本,但是不会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2、查看产品说明书和募集公告,明白资金投资的范围和去向、以及产品的风险等级。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规定,个人风险等级划分为R1-R5,产品等级分为C1-C5,要根据风险承受能力挑选想匹配的基金。3、注意高风险的产品,有些理财产品预期收益高,但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4、需要注意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是继续运作还是自动到账。

购买理财产品错误的做法是

6. 关于商业银行销售综合理财产品,下列要求错误的是( )。

B
答案解析:
[解析]
未经客户书面许可,商业银行不得擅自更改客户资金的投资方向、范围或方式。

7.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D
答案解析:
[解析]
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即使客户不主动提问,商业银行也有义务进行风险提示。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8. 下列关于理财产品的特征信息说法正确的是()。

这个是练习题吧,我觉得是ABCE

D的话不全,还有一些其他的,如操作风险、交易对手管理风险、延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风险。

不过现在实际操作起来,银行已经没有保本和非保本的说法,这个已经取消了,银行不再承诺保本。但是各银行会划分等级,等级是按照风险系数走的,这个可以去咨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