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

2024-05-15 05:26

1. 如何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

一、公司收购大致就那么几种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进行组合也可以用比较创新的方式进行收购。

1、按收购方的出资形式分类:以现金收购、以股权收购、以资产(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收购;
2、按被收购资产的形式分类:收购被收购方的股权、收购被收购方的资产(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金融资产、无形资产……)

二、从上面的分类看,收购当然不只采取股权收购及资产收购,还可以用现金收购。

三、正常来说,股权和资产不能分开评估,失去资产的股权没有价值,或者说股权和资产是一种东西,这里指的股权是被受购方的股权,如果你指的是被收购方持有的第三方股权,那当然是可以分开评估的了。不想吸收被收购方公司,只收购资产即可;想吸收被收购方公司,直接收购股权方便许多。在收购方来看,收购股权就评估股权,收购资产就评估资产,两者是一样的东西,不存在同时评估的问题。在评估机构来看,股权评估也好,资产评估也好,都需要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即评估你要收购的公司、业务,等同于评估这个公司或业务所对应的资产~!

四、如果被收购方是国有企业,评估需经国资委备案或审批,比较麻烦。

收购案例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言之不尽,尚有叙述不详之处,你可以给我留言~

如何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

2.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

法律分析:关于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非上市公司收购流程:1、意向性洽;2、双方尽职调查;3、商定收购协议条款;4、双方股东会决议5、签订正式收购协议;6、必要时还需审计、评估和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7、涉及国资的,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国资审批;8、涉及外资的审批;9、其他特殊项目涉及的政府审批;10、现金收购支付收购价款,其他方式收购按照协议办理相关支付手续;11、验资;12、工商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 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同行业非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需要公告吗?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同行业非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需要公告的。公司股权发生变化,不需要进行公告。并且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众多,股权转让频繁,并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广大投资者中间进行的,故上市是需要公告通知的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摘要】
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同行业非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需要公告吗?【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同行业非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需要公告的。公司股权发生变化,不需要进行公告。并且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众多,股权转让频繁,并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广大投资者中间进行的,故上市是需要公告通知的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回答】
公司是出现以前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典型的企业形式;与独资企业并存的是各种合伙组织,当时的合伙组织中最典型的就是家族经营团体在公司产生以前,合伙组织都没有取得法人的地位,但是却有其他的一些法人团体出现。【回答】

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同行业非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需要公告吗?

4. 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同行业非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需要公告吗?

亲你好,是的,需要公告。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依照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告。”【摘要】
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同行业非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需要公告吗?【提问】
亲你好,是的,需要公告。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依照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告。”【回答】

5.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程序是什么

非上市公司 的收购程序是: 1、与收购人订立收购协议; 2、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债权人 并在报纸上公告; 4、办理收购公司的变更登记和 被收购公司 的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程序是什么

6. 非上市公司收购是什么

非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程序是:收购方指派一名注册会计师对被收购方的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进行调查;经过董事会批准;根据谈判达成的原则制定收购决议;在限定时期内到政府部门登记,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后,收购才正式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7. 非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有什么程序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流程:
(一)
企业决策机构作出并购的决议。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对企业进行并购形成一致意见,做出决议。并授权有关部门寻找并购对像。
(二)
确定并购对象。企业并购成功的第一步是选择正确的并购对象,这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一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选择,一种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其信息来源于全国各地,信息面广,信息资料规范,选择余地大。另一种是并购双方直接洽谈,达成并购意向,制定并购方案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三)
尽职调查并提出并购的具体方案。并购企业应对目标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如目标企业的企业法人证明、资产和债务明细清单、职工构成等进行详细调查,逐一审核,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并购方案。
(四)
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国有企业被并购,应由具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批准。
(五)
进行资产评估。对企业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是企业并购成功的关键。并购企业应聘请国家认定的有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购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同时清理债权债务,确定资产或产权的转让底价。
(六)
确定成交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以协议、拍卖或招标的方式,确定市场价格。
(七)
签署并购协议。在并购价格确定后,并购双方就并购的主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由并购双方的所有者正式签定并购协议。
(八)
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并购双方按照并购协议的规定,办理资产的移交,对债权进行清理核实,同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等转让手续。
(九)
发布并购公告。并购完成后,并购双方通过有关媒体发布并购公告。

非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有什么程序

8. 上市公司收购股份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一、公司法修正案四修改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修正案四修改的内容有:
一是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将现行规定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这一情形修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两种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规定。
二是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必经股东大会决议。因上述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三是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为防止上市公司滥用股份回购制度,引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利益输送行为,增加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二、股权回购协议要怎么写
股权回购协议可以按照以下条款撰写:
1、协议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等;
2、回购的股权比例、价格、条件、交割等内容;
3、价款支付期限;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式。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公司能公司可以回购股份吗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