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证券法法律法规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改善?

2024-05-06 20:44

1. 中国大陆证券法法律法规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改善?

就一个问题——不够严苛
首先,罚款太少,人家一家伙赚好几百亿,你就罚个几百万,违法成本太低;
然后,就是采用原告举证的原则,要证明一个人违法,需要原告举证被告有罪,而美国是由被告举证,被告必须想办法证明自己没有违法,这样难度就打得多了
还有,就是中国的法律太落后,人家的手段太高明
要解决这些问题,第一家大违法成本,罚的他倾家荡产,反正中国缺钱不缺人;第二就是采用被告举证的原则;第三就是规定,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手段、工具等,使用其他的必须经过审批,否则统统视为违法,要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同时罚的他倾家荡产,尤其是对外资或者有外资本净的。

中国大陆证券法法律法规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改善?

2. 炒股票时用的证券法在哪可以学习?这个法律有哪些漏洞可以钻?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基础知识的学习基本上可以自学.技术分析和基本分析,这些可能你需要客户经理的帮助了!所以当你去银行网点找客户经理的话,记得找一个专业水平还不错,服务比较好,有耐心的客户经理!
炒股软件的使用,怎么看行情,怎么看盘,这些都可以让客户经理教你.网络上骗子多,炒股开户的话请走正规流程!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作为一个新手,多学习,多思考,不要急于求成!学习是需要时间的.买股票很容易的,只要你有钱,点点鼠标就可以了!但是赚钱就比较难了.那些推荐股票收分成,收会员的都是骗子,如果那么容易赚钱,他们为什么要找你呢?他们弄个十几万,自己坐在家里炒炒股,一个月就转好几万,多容易,还用得着费劲口舌心机来收你的分成,会员费吗?赚钱没那么容易,如果你还上当,那真的让人无语了!
还有就是卖炒股软件的,这个纯属大忽悠,如果买个软件就能够赚到钱,那大家都去买了,都赚钱了,那岂不是都不用上班了,都坐在家里炒股赚钱好了!所以,不要随便泄露你的电话号码,特别是跟股票有关的网站.否者的话,天天都会有收会员,收分成的骗子,推销软件的大忽悠来电话骚扰你!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切记!
对于新股民朋友们,我们郑重提醒您理性看待市场,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也没有包赚不赔的投资,投资者应理解并始终牢记“买者自负”的原则与“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投资准则,防止不顾一切、盲目投资的非理性行为.理性管理个人财富,安全第一.切勿冒险投资,请切记风险!
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追问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官网或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3. 证券法里股民怎样索赔

索赔之前需要知道如何估算索赔金额,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计算,并由律师代理诉讼索赔。我们介绍一下索赔金额的计算方式: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需要搞清楚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基准价。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准价,则是从虚假陈述揭露日到基准日之间,根据每天的收盘价格计算得出。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者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及利息。
如果投资人只进行了一笔股票买卖,其投资差额损失就不会存在计算差异。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进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复杂,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损失金额。

证券法里股民怎样索赔

4. 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新《证券法》对违反证券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使之更加系统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证券法》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证券违法行为主要有:(1)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46项) 《证券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责令依法处理;责令关闭;退还资金;依法赔偿;取缔;撤销证券任职或从业资格;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暂停或撤销自营业务许可;撤销证券业务许可;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警告;罚款;依治安处罚条例处罚;没收;行政处分;刑事处分等等。其中,罚款有的是在一定标准内按一定比例罚款,最高达20%;有的按一定标准的倍数罚款,最高达5倍;有的按金额罚款,最高达人民币60万元;有的则是按其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罚款等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人的措施。所谓证券市场禁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收缴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全部上缴国库。当事人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为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

5. 新《证券法》如何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

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允许他人以其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明确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未履行职责时对受害投资者所应承担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等。

新《证券法》如何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

6. 根据证券法,目前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什么业务存在实质法律障碍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息公司等。   我国证券法上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服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发行及交易的咨询、策划、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其他配套服务;证券资信评估服务;证券集中保管;证券清算交割服务;证券登记过户服务;证券融资;经证券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业务。   从我国证券法上对证券服务机构的规定来看,证券服务机构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证券服务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证券服务的机构。证券法第169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2、证券服务机构是一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高度专业化的机构。证券法第170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二年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证券投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仅限于证券服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证券交易业务。   《证券法》第171条第1款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中国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三)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由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是具有中立性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对其服务对象的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较一般的投资者或证券机构处于有利地位,如果证券服务机构从事上述法律禁止的行为,则有悖于证券服务机构的中介地位,必然造成证券市场的不公平,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证券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哪些?

每一个法律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证券法也不例外。不论	详细	的细则如何的依据	相关社会现状进行调整,证券法所调整的对象基本上是不会变的。下面总结归结	一下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希望可以对大家理解	证券法的相关信息有所协助	。
一、证券法的调整对象
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有其特定社会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证券法也不例外。就证券法理论而言,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证券关系,即证券融资关系。它既包括对等	主体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和证券商等对等	主体之间因证券发行和买卖	而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也包括证券监管机关因监视	管理证券市场参与者所发生	的证券监管关系。需留意	的是,实际操作	中,各国证券法的调整对象与范围是有所差别	的。
我国证券法的调整对象。依据	《证券法》第2条规则	:“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买卖	,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则	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	。”这一规则	标明	,我国《证券法》以调整证券买卖	关系为主,同时也调整与证券买卖	有关的发行关系。这一规则	还明白	了我国《证券法》与《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关系,确立了《证券法》作为特别法优先适用的法律位置	。
二、证券法的基本准绳	
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准绳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核心元素,投资者的资金是证券市场的源泉,是证券市场赖以生活	和开展	的基础,投资者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前提是其合法权益能拿到	充沛	维护	。
公开、公正	、公正准绳	:公开准绳	又称信息披露准绳	,其核心是完成	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门槛	证券发行人于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诸环节中,依法将与其证券有关的、可能影响投资者做出理智	投资决策的一切	信息真实、精确	、完好	、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不得有虚伪	记载、误导性陈说	或严重	脱漏	。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如上所述,证券法所调整的对象就是证券关系,也就是说调整的是证券融资关系。要想理解	证券法就要先理解	证券法所调整的对象,这样才能清楚	证券法是在调整哪些东西。然后就是需要理解	证券法的基本准绳	,以此来清楚	证券法的处置	上的方向,上述的几点总结来说的就是为了维护	投资者利益、公正	公开公正。
这是关于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哪些?的解答。890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哪些?

8. 律师事务所一般对证券公司提供哪些专项法律服务?谢谢

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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