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P2P平台幕后老板获刑,判刑原因是什么?

2024-05-16 13:30

1. 7家P2P平台幕后老板获刑,判刑原因是什么?

这7家P2P幕后老板被判处了刑罚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就是不具备银行资质,但是又大量的吸收公众的存款的行为。最大的老板被判处了8年有期徒刑,并且处以50万罚金。
据了解这7家公司都来源于一个母公司,总共向13万人吸收11.4亿余元的存款,事发之后还有1.5万余人的本金和利息都拿不到。
 这7家P2P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的老板,该老板姓方。他从其创建的第1家公司开始,就想着吸收公众的存款用于自身的各种消费。
但是这个老板同时也比较特殊,他不像其他的P2P公司一样只是想着空手套白狼,他是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用获得的利息来支付提供给他存款的用户的利息。以及在股市上做几个空壳公司,自己做庄家来坑杀散户的钱。
像这家公司老板,如果不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或许他还会继续存在,因为他们太善于伪装,而且通过不断的开新公司转移资产的方式,一次次的坑着老百姓的钱。
像这样的P2P公司从2018年开始,已经有无数家暴雷,但依旧有不少群众奋不顾身的往这个坑里跳。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P2P公司给予的利息实在太诱人了。而且很多这种公司都是打着理财的名义,让我们心甘情愿的把钱往他们这些陷阱里面投。直到最后老板跑路了,我们才终于清醒,原来这是个骗局。
在理财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不要轻信所谓的高利息。高利息的背后永远隐藏着高风险,理财不比炒股,理财本身就是以低收益低风险为主要特征,当我们看到这些公司打着高利息的幌子来忽悠我们的时候,一定要认清其背后隐藏着的陷阱。

7家P2P平台幕后老板获刑,判刑原因是什么?

2. 7家P2P平台幕后老板获刑,P2P平台是做什么的?

P2P是什么?P2P其实就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点对点网络借款,将小额资金汇聚起来,借贷给有需求的人群。P2P属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用互联网技术实现金融服务。
2020年7月4日,杭州警察局对“微贷网”金融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那么这7家P2P平台幕后老板获刑一事是什么呢?时间回到2017年1月,多家P2P平台,例如聪明投、奶瓶儿、早点儿,同时发布同一则通知:由于老板方某经营不善,导致整个起源系资金链断裂,大部分用户难以提现到账。
(7家P2P平台为:奶瓶儿理财、早点儿理财、聪明投理财、乐行理财、玩儿家理财、钱罐儿理财、火牛财富)
那这对于很多平台用户来说,其实无异于灭顶之灾了。账户的资金无法提现到账,那不就是一堆没用的数字了?有些在平台投入了成千上万资产的人,更是着急万分。因此,大量金融投资者掀起了一股维权热潮,这些P2P平台的幕后老板方某也随即被警方控制。

时隔三年多,这起P2P大案的处理结果终于出炉。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判决书,方某及其下属共13名被告人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方某被判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根据法院调查,方某名下的P2P母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各种平台,向13万余名投资者非法吸收资金11.4亿余元,造成大约2.19亿余元的集资款无法返还。
不同于其他P2P实控人的空手套白狼,方某将非法得到的资金用于购买新三板壳公司,痴迷于资本市场,而现在,他的新三板公司也纷纷退出市场。

3. 7家P2P平台幕后老板获刑,分别是哪7家平台?

聪明投,奶瓶儿,早点儿等多个P2P网络借贷平台因为公司老板方某没有经营好,导致一整个起源系资金短缺,方某随后被公安局管控,阔别3年多,这次P2P惊天大案的结果总算敲定,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网公布的8月13日的一篇刑事判决书表明,方某及员工共13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违法吸纳社会公众个人存款罪,一审判决方某刑期8年6个月,乐行,聪明投,早点儿,奶瓶儿,玩儿家,钱罐儿,火牛财富等7家网络借贷平台系出同一个公司老板。
借助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涉及P2P的总公司起源财富及各个子公司利用各网络借贷平台向13万余名投资者,违法吸纳资产超11.4亿余RMB,导致1.5万多名投资者的集资款2.19亿余元无法退返,与之前空手套白狼后老板跑路的P2P实控人不一样的是,方某将非法吸收后大量的资产用以购入新三板壳公司,沉迷于资本市场,在实控人锒铛入狱后,涉及新三板企业也陆续摘牌退市。
方某联系他人于2015年5月申请注册创立北京市起源财富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方某与李,金某等十二名犯罪嫌疑人以起源财富的名头,相继设立奶瓶儿,早点儿,聪明投,乐行,玩儿家,钱罐儿,火牛财富等七个网络借贷平台项目,利用移动互联网,微信公众平台,智能手机app软件等手段向市场开放,并推广投资理财产品,以高价返现为诱惑,向不特定群体吸纳资产,与投资客户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利随本清。
在这次的13名被告人中,方某系起源财富实控人,曾任公司股东,法定代表,首席总裁等多个职位,承担公司全方面的发展,除此之外,董事长助理,高级副总裁,财务经理,风险管控主管,法务经理等等一样被公安机关抓获或主动投案,13人一同站在被告席上,一样遭到法律的制裁。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最终判定13名犯罪嫌疑人均犯违法吸纳社会公众个人存款罪,对方某判罪刑期8年6个月,并罚款50万元,对其他的犯罪嫌疑人处刑期2年至5年不等,并罚款10万元至40万元左右,募集资金钱款从来没进到对公账户,均是在三方支付平台流向涉案人员的私人帐户,除退返投资者利息,网上项目投资,个人借贷外,集资款的运用均要在3至6个银行账号中间相互划转,并且出现大量的循环往复操作,作案手法非常隐蔽。

7家P2P平台幕后老板获刑,分别是哪7家平台?

4. P2P前老板,还有法律风险吗

离职、转行、跳槽,当年的P2P老板、高管早已离开网贷行业进入其他更热门的领域,比如币圈、链圈。如今,大批P2P逾期,平台摇摇欲坠,未来爆雷涉刑案件只会增加不会减少。那么,已经离开的人,还有被“找后账”的可能性吗?
1、赌概率
北方某直辖市的一位网贷平台前CEO,很着急地打来电话:我以前的单位出事了,会不会抓我?飒姐回答:取决于你做了哪些事,当年有没有债转标、有没有资金池,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请不用怀疑,肯定会有警察来找你。但是,一般不会第一拨被抓,而是等现任CEO和实际控制人被抓后,警方已经充分了解案件进展后,大约3-4个月时进行抓捕。
如果手机联络不同或者是办案人员比较懒,会直接上“网上通缉”,那么,你会在机场、高铁站、酒店前台被锁定并拘捕回来。
在上海某些区,即便是直接标,由于违反了前置法《商业银行法》在没有得到备案的情况下(经过检查的不算,要求备案成功),都会按照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至于能否判刑不一定,但起诉的概率较高。
2、填窟窿
上个月到某金融学院授课,一位前P2P老板在课堂上向飒姐发问:我已经把平台卖了,半年多了,后续他们瞎搞跟我没关系吧?
从理论上讲,后续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与前期参与人员无关。但是,请注意,最悲催的是有时候造成的资金窟窿是说不清楚“原因力”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一部分行为是“共同犯罪”。那么,对于共同犯罪的金额,各个行为人实质上是“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资金窟窿2000万,要想减刑或判缓,就必须替大家一起偿还投资人资金,一般而言,至少要归还一半以上的资金,才有可能起到比较大的刑期从轻幅度。
在真实的案例中,多数是犯罪嫌疑人家属慷慨解囊(虽然他们往往也是案件受损投资人),为了自己的丈夫、儿子、父亲,很多家庭都是全力凑钱,把窟窿堵上,在刑期方面,法院一般会考虑挽回损失的情况予以从轻处罚。请注意,如果家属愿意牺牲经济利益,一定要在一审判决之前办妥;也有案例表明,在二审时再提供资金返还等,法院维持原判,刑期不动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3、资金端
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在一个大型P2P涉刑案件中,法律风险最大的是资金端负责人及高管。资产端的运营维护人员,有些时候可以逃过一劫。
由于借款企业并不构成犯罪(我们也很无奈,但实践中就是这样认定),所以,帮助借款企业的团队也不构成犯罪。因此,相关人员的角色是刑事案件的证人,他们提供证人证言和客观证据,以证明资金端的人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在平台前端面对投资人的团队,法律风险很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老板和个别高管了解资金真实流向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总之,吸纳资金的团队,是整个P2P公司中最高危的职业。有时候风控人员不一定被收押,一个业绩很高的店铺经理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前P2P高管或老板,对于吸收资金的情况比较了解,商业模式又不是特别合规的,很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有朋友说他们的平台完全按照2016年8月24日的《网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且不说很难100%做到,就是全部做到也无法影响刑事案件的定性。除非有人说符合了《商业银行法》的全部规定,您可能觉得我较真,在法庭上,公诉人会更较真。
4、溯及力
法律不溯及既往,大家大学法律基础课都学习过。
那么,P2P前老板已经专卖平台很久,是否不会溯及到他呢?
那就要看非吸这个罪名的“时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十五年后,未被发现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今的互金行业,总共11年,因此,几乎全部的P2P平台都没有逃过这个罪名的时效,也就是说“原罪魔咒”还在。

有些朋友可能说,那我就采取“拖字诀”,只要拖住投资人不去报案或者没有立案就平安了,其实这是有争议的,一般爆雷后,人数破万的投资人中总有先知先觉的人,他们早就在本地派出所报案了。一旦有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这就断掉了网贷老板的美梦,不可能通过“诉讼时效已过”这种策略来脱罪。
有些老板经常打民事诉讼,会一脸狐疑地来问,不是诉讼时效是2年、3年吗?怎么会是十五年?!其实,如果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的话,诉讼时效就不是十五年了,而是二十年。
5、写在最后....
当悲剧来临,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是幸运儿,但是侥幸心理不等于侥幸逃脱,大概率事件是爆雷后,公安机关给予一定时间让老板在外筹措资金,时间一到就开始羁押。我们也见过在法院阶段都取保候审在外的平台老板,但这种情况通常是他的平台合规程度较高,而且自身具备很强的赚钱能力。
如果只是真正用款企业的“白手套”,那就不必替人家再守着了,法律风险巨大的是吸纳资金的团队。无论何时将P2P公司出售或者跳槽,在现有法律环境和追诉时效下,P2P的前老板还是脱不了干系。建议大家选择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在辩护人帮助下,客观陈述,不顶包,不串供,积极应对,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才是上策。

5. 5000亿元级P2P平台被立案调查,P2P到底有多坑?

互联网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也能够让我们拥有更好的发展平台,我们能够通过互联网使得自己获得更多发展的机会,而且也能够认识更多的人,能够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投资,并且能够让自己在社会上真正立足。
但互联网的发展也会带来一定的弊端,有一些不法分子会通过互联网骗取更多人的资金,而且互联网也能够更加联通,能够使得诈骗范围更大更广。5000亿元级P2P平台被立案调查,P2P到底有多坑?我认为这特别坑,之所以这么说,有三个原因:
一、这样的平台风险较大。
其实我之所以认为这个平台特别坑,也是因为这样的,平台其实会有比较大的风险,而且很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隐患。这样的模式本身就是对市场的冲击,而且也不一定能够带给我们更多的利益,我们很多人可能不一定能够区分其中的利弊,但这样的平台的确能够会给我们带来较大的损失。
二、这样的平台目的不纯。
这样的平台的确不能够有更好的防范,而且也不能有更好的动机,这样的平台之所以这么坑,也是因为这样的平台是想要赚取更多人的钱,而且也有着不纯的动机。我们国家能够进行更多监管,但是也有一些我们不能够监管到的地方,而这样的平台利用了法律漏洞。
三、这样的平台逃避监管。
这样的平台会骗取大多数人的钱,而且在更多人投资之后,也不会有利益的获得,这样的平台会用尽各种方法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而且也会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我们信任这个平台,而且也会投入更多的资金,但这是特别坑的。
总而言之,P2P的确很坑。

5000亿元级P2P平台被立案调查,P2P到底有多坑?

6. P2P公司为什么这么多?

现在就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时代,都想分网贷这个市场,现在是群起阶段,等监管政策下来,运行一段时间后才知道哪些是真正的赢家呢,其中当然是安捷财富、人人贷、拍拍贷这些很有潜力啦

7. p2p技术总监会被判刑吗?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不会,但是倘若使用非法技术手段(黑客),获取利益,则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p2p技术总监会被判刑吗?

8. P2P落幕,那些曾经做P2P的人都怎么样了

同时落幕的还有和P2P行业一样曾经辉煌的金融白领。曾经这是一群行业的宠儿,觉得自己站在了时代的潮流上,和这个行业一样欣欣向荣。但是随着行业的倒闭,他们如今却被冠上了金融罪犯的名头,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公司高管成阶下囚
     
 之前的P2P公司基本要么是非法集资罪,严重的就是诈骗罪。能全额兑付的基本是少之又少。公司出事首当其冲的就是公司法人和高层,之前行业景气的时候,这是一群高收入人群,经常各地 旅游 打卡,开着名车出入各种高大上的场所。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风控,公司运营如何稳健。但是出事后才知道这是多么的可笑。如今这些高管基本都锒铛入狱,以前各种光鲜的名头都已经没了。大部分既要退佣又要坐牢。职位高的基本都五年以上,基本最好的时间都要在监狱里度过了。出来后履历上也是有污点的,基本上很难找到好的工作了。我想对他们来说最后悔的事情应该就是做了P2P,不仅要把之前赚的钱都吐出来,还要搭上自己未来的前途。相当于一辈子都被P2P毁了,这个代价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当大的。
  
  基层员工各种卖惨
  
 
  
     
  不得不说,这是一群很无辜的人。他们只是以为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是因为相信老板相信公司选择了干这么一份工作。基本上也是不知道公司运营的基本情况,但是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一个金融帮凶。实际上大部分的客户经理自己都会在公司里存钱。而且存的也不少,大部分投资里的也是找的亲戚朋友,公司出事往往也让他们背负着亲戚朋友的压力。如果知道公司不安全谁又会让自己的家人往里面投钱呢。
  
  我之前有不少朋友也是在这个行业里做过的,不少也跟我说过公司暴雷的近况。小A是我大学同学,毕业后就去了财富公司。一做就是好几年,公司出事的时候她已经怀孕8个月了,按情况她这种情况是不能辞退的。但是公司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人全部都辞退了,一分劳动赔偿也没有。但是这种情况她也无处申诉,本来是合法的权益反而变成了不合法的诉求。最后她也只能在家好好休息带孩子。因为公司出事把积蓄都投在平台,养家任务自然就落到老公一个人身上,晚上还要去送外卖兼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再说说小B,之前业绩很好的绩优人员。当时做这个工作很多员工都有主管或领导挂的单子。一方面主管可以拿高一点的提成,另一方面,业务员可以有业绩。所以算是互利互惠的合作模式,但是平台暴雷后退佣退的是业务员个人名下的业绩,但是主管挂的单子也变成了业务员个人的犯罪证据。有的还涉及金钱往来,比如主管把自己的钱投下业务员下面,当时签了借条。结果出事后钱拿不回来,主管要业务员个人赔偿。业务员只愿意等公司赔偿了再给主管。各种复杂的情况都有,利益交错。往往也让人头疼不以。
  
  还有小C,自己因为相信公司,把家里的大额金钱都投到了平台。还有周围的亲戚朋友介绍了一圈。各种人情都有。公司出事的时候,父亲刚好身体不好病重需要手术,钱在公司里面拿不出来,也不敢跟父亲说。只能默默去借钱给父亲看病。亲戚朋友那边也是各种求情,希望不要影响父亲看病。有的亲戚逼得紧的,就不得不先从信用卡里套现一部分给亲戚先还上。结果就是一身债。亲戚朋友的打击也让他备受煎熬。甚至想到了自杀。
  
  金融就是风险 ,谨慎选择 
     
  高收益和高风险同在,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投资者来说要小心选择理财产品,注意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从业者来说也要小心选择平台,因为你选的是你自己的前途,一不小心还有牢狱之灾。
  
  这场举国P2P的狂欢最后变成了最大的笑话,我们投资者和从业者也成了最大的受害者。为这次的金融改革买单,并付出了血淋淋的教训。